女子在电梯里强迫陌生男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法院能否肯定对方犯罪?

晴澍聊社会 2023-08-22 15:47:08

【案例摘要】

王女士是浙江一家知名服装公司的高管,她在大学毕业后就进入这家公司,从基层销售做起,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聪明才智,逐步升迁到高管位置。如今她已经是这家公司服装设计部的副总监。

王女士曾有一个交往多年的男朋友,两人关系很好,都以为肯定会步入婚姻。但是,一次王女士出差回来,发现男朋友居然在和其他女人约会,王女士当场大闹分手。从此,王女士把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她经常加班到很晚,成为公司里最努力的员工之一。

在2019年,王女士住在CBD一座高级公寓楼,这栋公寓以其优越地理位置和高品质配套设施吸引着许多单身白领入住。公寓楼里经常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年轻男女,他们大都工作繁忙,借公寓的便利迅速打理起居。

王女士每天早晨上下班都会路过公寓楼层间的电梯,她时常会在电梯里遇到一位穿着考究的男士——周先生。周先生看起来三十出头,身材高挑,衣着品味不俗。王女士总是注意到他身上细微的品牌标识,以及他开车离开时豪车的标志。

有一次,王女士好奇之下,向公寓楼里一个姓李的邻居询问周先生的情况。李小姐告诉她,周先生是一家外资银行的客户经理,业绩出众,前途看好。而且听说周先生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听到这个消息,王女士心中一动,对周先生刮目相看起来。

之后,王女士总会多注意周先生,和他打招呼时,也颇有些眉目传情的感觉。有一天,王女士无意中看到周先生发在社交软件上的合影,标注着“我的宝贝”。照片里是一位长相甜美的异国女生,两人背景似乎是某座欧洲小城。王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周先生已经有一个国外留学的女朋友,两人正在异地恋中。

王女士为此感到些失落,但还是抱有一线希望,想要再多了解周先生,争取他的注意力。她时不时会刻意与周先生搭讪,寻找机会增加两人相处的机会。周先生对王女士的示好还算友善,这让王女士更加期待,想要与周先生发展出某种特殊的关系。

那天,王女士所在的设计部门终于完成了一个大客户的重要订单,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好评。为此,部门经理当晚特意请全体员工聚餐庆祝。酒席上众人欢快畅饮,王女士也难掩兴奋,喝了许多红酒。

到场的同事们见王女士兴致高涨,也劝她多敬几杯。王女士平时工作极其努力,也很少像今晚这样放松心情大饮。渐渐地,她的脸颊泛起红晕,说话也不太利索,显然是喝醉了。同事们看她醉成这样,便打电话叫了代驾,让她送回家休息。

王女士迷迷糊糊地被同事扶上代驾车,很快就回到了公寓楼下。她摇摇晃晃地走进电梯,电梯门刚关上,就看到周先生也进了电梯。周先生询问王女士是否还好,王女士虽然酒醉,但看到心仪的周先生,内心突然燃起熊熊妄念。

她猛地扑上前抱住周先生,还不忘对准他的嘴唇就是一个深吻。周先生万万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他拼命挣扎想要摆脱王女士,但王女士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他。然后,王女士开始拉扯周先生的衣服,奋力想把他的衬衫纽扣全都解开。

周先生奋力反抗,两人在电梯里扭打成一团。王女士酒精上头,力气出奇的大,周先生很难摆脱她的控制。最终,在这狭小的电梯空间里,王女士居然将周先生的裤子全身剥下,然后强行与周先生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王女士酒也醒了大半,她看到周先生脸上惊恐迷惑的表情,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周先生整理好衣服,立刻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将王女士带回派出所调查。王女士哭着对警察说,自己当时醉酒神志不清,不是有意要伤害周先生,请求能够原谅。但是周先生坚持要把这件事情追究到底,王女士最终被警方逮捕。

这件事迅速在社交网络上散布开来,王女士的照片被广泛转发,大家纷纷谴责她的行为,誓言要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王女士因为这场丑闻,不得不立即从公司辞职。她的律师为她作出无罪辩护,称当时王女士神智失常,不应被起诉。但是,这不能成为王女士的开脱理由。

【以案释法】

在这个案例中,王女士在醉酒状态下,对周先生进行了性侵犯,根据我国刑法,这并不构成强奸罪,但构成强制猥亵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或者强制他人实施猥亵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这个案例中,王女士在醉酒状态下,强行与周先生发生性关系。虽然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不构成强奸罪,但王女士的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要件。

王女士的律师为她作出无罪辩护,称当时王女士神智失常,不应被起诉。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王女士的醉酒状态不能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强制猥亵罪的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的刑事处罚将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以及对王女士行为的严重程度的评估。

除了刑事责任外,王女士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先生可以要求王女士赔偿因侵犯其人身权益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5 阅读:6489
评论列表
  • 2023-08-23 01:30

    一男人被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强奸了?而且还在电梯里,除非这男人是有意的,不然根本不可能,这特么编的也太假了![汗][汗]

  • 润发 10
    2023-08-22 22:34

    纯粹放屁文章,

  • 2023-08-22 18:23

    瞎编

  • 2023-08-22 17:23

    那女的是你妈

  • 2023-08-22 17:19

    这些图片上的,任意给我来一个

  • K99 6
    2023-08-23 07:03

    这王女士的联系方式说一下 我朋友想认识她

  • 2023-08-23 15:25

    我想认识一下王女士小编提供一下联系电话号码!

  • 2023-08-23 15:44

    我是五官不端正吗?我怎么没有遇上这种好事[汗][汗][汗][汗]

  • 2023-08-22 20:25

    讲明被人下药了不就完了吗!

  • 2023-08-24 09:12

    下次别让我掽到你,姐姐,我绝不反抗,反抗就是互殴………[睡觉][睡觉]

  • 2023-08-24 11:28

    扯淡!

  • 2023-08-22 20:36

    这是鼓励男人在酒醉的情况下可以和心意的女人强行发生关系。[无奈吐舌]

    紫水晶 回复:
    错,男的是qj,女的是猥亵
  • 2023-08-23 12:45

    什么乱七八糟 瞎编

  • 2023-08-23 18:24

    还有这好事

  • 2023-08-23 14:53

    原来小编就是这样来的

  • 2023-08-23 12:00

    一个喝醉酒的女性怎么可能制服一个不喝酒且四肢健全的年轻男性,写故事会也要根据实际出发

  • 2023-08-23 12:13

    这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呲牙笑]

  • 2023-08-23 21:54

    我咋没赶上

  • 2023-08-23 12:55

    怎么能编出这么荒诞的故事来,凭想象就可以乱编吗,要不你就是当事人王女士,亦或者是你亲妹妹,不然怎么那么清楚

  • AAA
    2023-08-23 17:22

    看来我从此以后无事也要多上下小区的电梯,耐心的一天来个百几十次

晴澍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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