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老百姓在村里生活,村里的大小事儿和咱们息息相关。可有些时候,大家是不是觉得村里的事儿咱都插不上话?别担心,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告诉您其实咱们对村里的事,那是有实实在在的权利的!
就说现在有些村委会,办事儿的方式真让人着急。村里的事儿,既不通知村民,也不开个会商量商量,几个村干部私下一合计就决定了。像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流转、集体分红这些大事,等事情都办完了,咱们老百姓还啥都不知道呢!账不给查,该分的钱也不见踪影,问起来还啥都不告诉咱,这可太不应该了。
实际上,村务公开那是村委会的法定职责。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每 6 个月就得主动公开一次村务。要是碰上重大事项,还必须得召开村民会议,让大家一起民主决议。所以,村干部私下做决定,还不公示、不公开,这完全是违法的行为。
咱村民可不是只能干着急,咱们有权利申请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要是村委会对咱们的申请不理不睬,咱们还能要求乡镇一级政府行使监督程序,让政府责令村委会公开。要是村委会做出损害咱们村民权益的决定,咱更不能忍气吞声,咱们有权直接到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撤销他们的错误决定,并且赔偿咱们的损失。
咱老百姓是村子的主人,村里的事,咱们不仅有权过问,还有权让它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以后再遇到村委会不按规矩办事,咱就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