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发生的一起女子报案遭警方口头答复“受理不了”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根据报道,该女子因讨要某公司欠款一事诉至法院,法院告知其此案或涉刑事案件,需警方出具此案不涉及刑事案件的证明法院才能立案。然而,当她前往公安局报案时,却遭到了警方的口头拒绝 。
事件经过
9月24日,该女子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但警方人员口头告知其无法受理。女子提出警方即便不予立案也应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但警方人员答复称,“受理都受理不了,哪来的立案啊,没有一个不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就是口头告知你,没办法受理。” 此回应引发了女子的不满,并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
警方回应
10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表示,视频中的警方人员为碑林分局的一名辅警。经核实,该辅警在接待群众报案过程中违反了有关工作规定。目前,碑林分局已对涉事辅警潘某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民警王某责令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刘某提醒谈话。碑林分局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民辅警的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社会影响
此事件不仅对涉事辅警个人造成了影响,也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损害。它凸显了警方在处理民众报案时的沟通和服务态度问题,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警方报案流程和规定的讨论。
警方的通报批评和后续改进措施是应对此类事件的积极行动。此事件提醒所有执法部门,应更加重视民众的诉求,依法依规处理每一项报案,并提供清晰的指引和反馈。同时,也提醒公众,在遇到警方不作为或不当行为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