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深夜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吴亦凡涉嫌以诱奸、迷奸等方式物色、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其中包括不到14岁的未成年少女,此事因为受害者都美竹的控告,在网络上已经闹腾了一段时间。
北京警方刑拘吴亦凡,让此案从娱乐圈丑闻,坐实成了刑事犯罪案件。吴亦凡涉嫌强奸罪,最低刑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有其他严重情节,很有可能十年以上,最高刑罚则是死刑。
还记得孙小果吗?孙小果就是因为在强奸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奸淫幼女、在公共场所劫持、强奸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强奸、强奸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被判处死刑的。
吴亦凡涉嫌强奸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曝光,强奸妇女多人、奸淫幼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奸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可能都有存在,一旦被判刑,刑罚应该不会很轻。
法律底线不容逾越,法律面前没有顶流。再红的明星艺人,同样必须遵纪守法,加拿大籍艺人在中国赚钱,更得遵守中国法律。
现实中,很多艺人高度专业化的公关队伍,善用利用庞大的粉丝力量和资本力量,引导甚至操控舆论,这在互联网时代并不鲜见。
但只要触及法律底线,就绝不能容许滥用粉丝和资本力量,乱扭违法之瓜。吴亦凡案中,其经纪人以及公关团队,是否吴亦凡强奸犯罪的共犯,肯定会被严查。
警方对于吴亦凡案的快速查处,最大的启示意义在于:无论一个人多么红或者多么有钱,抑或公关团队的力量多么强大,而受害者无论多么卑微多么脆弱,都要勇敢地站出来控告,法律永远会为受害者撑腰。
这不是明星艺人或者资本力量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这是正义必将得到维护的法治时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作恶谁犯罪,等待谁的,就是法律的严惩。不让坏人得逞的最好方式,就是受害者和知情人勇敢地站出来。
过去的类似案件中,迫于艺人强大的舆论操控能力,很多无助的受害者不敢站出来,或者给个几万块就能封口,这让某些明星艺人因此无所顾忌,也让更多女孩不断成为受害者。这是法治的悲哀,戕害了社会的正义。
调查吴亦凡案犯罪事实之外,其是否涉嫌操控舆论,谁给钱就替谁服务的相关互联网平台应否承担责任,其实同样值得追问。
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严肃的法律问题不可以被娱乐化。
一个坏人因为有钱有名气就可以持续为所欲为,一个坏人因为有钱有团队出了事也能迅速摆平舆论,一个坏人因为身处娱乐圈违法犯罪标准都被大幅降低,凡此种种,是法治社会绝对不可接受的。
吴亦凡案无疑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给弱小的受害者们提供了更多安全感,让他们更有站出来的勇气。
当权利被侵害,我们无需忍气吞声,别管对方是吴亦凡还是吴签,在法律面前无非一个普通人。
一切所谓顶流,在法律面前根本不入流,谁也不能利用粉丝力量或资本力量颠倒黑白。
这既是对吴亦凡们遵纪守法的警告,也是给受害者们大胆控告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