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被举报与他人妻子非法同居,其身份被扒,13天前曾公开露面

看看温情的世界 2024-02-22 05:56:27

举报材料

2024年2月18日,一名江西省赣州市的网友,实名举报赣州市石城县一领导与自己的妻子多年同居。

网传信息显示,举报者自报家门称自己名叫宁某某,是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的一名农村人,并且把身份证号和盘托出,既然如此破釜沉舟,相信事情的真实度非常高。

宁某某声称,2018年,他的妻子在石城县新河村上班,当时熊某某是石城县木兰乡的乡长,派驻新河村,由此两人认识。

之后,熊某利用职务之便,经常邀请宁某某的妻子一起喝酒、唱歌、打麻将,一来二去,两人发展出不正当关系,宁某某将其定义为“妻子被熊某某胁迫”。

2018年5月28日,宁某某在一出租屋找到妻子与熊某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非法同居行为的铁证。

被举报的领导

自此,苏某某开始踏上举报之路,但五年过去了,至今没有一个结果。

结合目前的公开信息,我们发现被举报者系现任石城县赣江源镇副镇长熊某某,其出生于1984年11月,现年40岁,大学学历。

公开信息显示,熊某某,自2021年开始担任赣江源镇副镇长,2023年6月,被评为石城县优秀共产党员。

2024年2月5日,赣江源镇召开2023年年度森林防灭火总结表彰大会,熊某某出席会议,并且宣布年度优秀护林员名单,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2月5日,出席会议

据赣江源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熊某某仍在正常工作中,并未受到举报事件影响, 同时其表达了个人看法——“这个事情没有证据”。

2月19日,赣州市石城县工作人员针对此事进行回应,其表示已经收到宁某某的举报材料,目前正在核实调查,后续会将调查结果通知宁某某,但不会公开通报。

至于不公开通报的原因,工作人员表示这起举报事件涉及多个家庭,并且违背社会伦理,考虑社会影响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宁某某与其妻子尚未离婚。

宁某某的举报信中有一个细节引起我们的注意——2018年,苏某某在买房,首付来自于他婚后十几年的辛苦劳作和父母的积蓄,而此时苏某某年仅20多岁,这样反推苏某某的结婚年龄不超过18岁,其妻子应该与苏某某年龄相仿,事发时他们的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

2018年,熊某某已经34岁,理论上,其与苏某某妻子的年龄差应该超过五岁。

苏某某在举报信中承认自己初中都未毕业,举报信中细节的晦涩难懂已经证实了这一点,但是不管学历和职位,这些与道德无关,不管是普通农民还是国家公仆都应该守住道德底线。

尽管石城县纪委表示不会公开通报,但会通知举报人苏某某,相信苏某某在收到处理结果时,会与公众分享,我们一起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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