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信息披露,浙江天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罚款14.3856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4月23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永丰段改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由浙江天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的第TJ03标K18+830段土石方路基,在距路面底面约80cm处,开挖后测量的最大填料粒径分别为52cm、44cm、38cm,与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距路面底面0--120cm内,填料最大粒径10cm的要求不符。
经调查,浙江天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其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捌佰伍拾陆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