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苏南|(五)难忘在北京警卫部队当兵岁月

大院文化 2024-08-09 21:54:56

作者:姚苏南

笔者是一个典型而又标准的军娃。1955年元月出生在南国一所军校的大院里,2,3岁时随父母北迁十五岁多入伍当兵,先后在北京卫戍区,武汉军区,总后,总参所属的部队和院校工作,从士兵干起一直成长为团职领导干部。服役二十六年后转业到地方工作,在国税系统退休。回想在部队工作的二十几个春秋,感到既紧张严肃也生动活泼,又称得上丰富多彩,个中滋味确实值得回味。

第一章

永远难忘的在“禁卫军”中的艰苦岁月

(接上期)

3、连队日常生活的基本情况

在党校大院驻守的几年,连队的住宿条件是相当好的。刚下到连队时,是在15号楼住宿。南边挨着一个清澈的院中湖泊,与昆明湖相通,是其水系的组成部分。在此住了一年左右,又搬迁到19号楼。这两栋楼的结构是一样的,都是当年党校学员宿舍。来党校学习的都是高级干部,所以日常居住和生活的条件很舒适、方便。楼房高大宽敞,共有三层;连队在一、二层,营部和连队的接待房在三层。

连队的房间里营具卧具齐全,每个房间住三人,除了有单人床,写字台,靠背椅外,还有一个大衣柜;个人的物品都置在里面,配发的枪支也存放于此(每人是一支63式自动步枪,全班还配有3至5支54式手枪)。房间里有暖气包,北边房间的窗户是双层玻璃,真的是冬暖夏凉,70年代初北京的夏天很凉快,午休时还要盖被子。每个班还有一间学习室,用于学习、开会、谈话及娱乐活动。

党校大院应该是过去皇家园林的组成部分,院子内绿树成荫,湖光涟漪,鸟语花香,空气清新;高大厚重的现代建筑,与历史遗留的牌坊亭榭在此交相辉映,祥和安宁的生活环境,与积极备战的紧张氛围在此重复叠加。当时工程兵约有一个营在院内施工,24小时连续作业构筑防空工事,机器轰鸣和车辆行驶昼夜不停;大约用了半年左右就完成了任务,工兵部队就撤离了。

当时连队经费有限,每人每天的伙食费是4角5分,每人每月的洗澡费是1角5分;军粮供应中有三分之一是粗粮;所以除每天中午吃米饭外,早晚餐都是吃粗粮,如玉米面窝窝头和玉米面锅贴,二米饭[大米小米混煮];每顿饭只有一个大锅菜,市场上啥菜便宜就做啥菜。

我印象中1972年春季,吃了十几天的菠菜;从嫩的一直吃到开花的老菠菜。后来才知道是供养员[上士]私自挪用了伙食费,借给朋友购物,导致超支,才出现了此情况。当时连队驻地没有喂猪种菜的条件,团里在东郊给每个连队分配了一小块菜地,连队常年安排2个人在此种菜。尽管如此,连队的吃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由于伙食费紧张,连队很少会餐,每周炊事班做几次白面镘头或次把肉包子,由于北方籍的战士较多,都会一抢而空,供不应求。在一连的几年中,基本上没有吃过面条。当时只有病号才能吃上面条。1972年2月中,北京天寒地冻,滴水成冰;从早上一直到过大年时一般都是包饺子,各班到炊事班领白面和肉馅,再抬张饭桌到宿舍,全班同志一起动手,大约一个来小时就能完工,然后抬着饭桌和饺子到饭堂,排队依次煮饺子,此时是全连同志最开心也最热闹的时候。

当兵的第一年,每月有六元津贴,班长要求我们留下一元零花,五元钱存银行,存折由班长统一保管。零用的一元钱主要用于购买信纸、信封、邮票、牙膏、笔记本、肥皂和手纸,其他的物品不能买;如香皂,雪花膏,镜子,鞋袜等。

我当兵离家时,母亲给我准备了一套秋衣和两双尼龙袜。下到一连时间不长,指导员李常义找我询问尼龙袜的来历,并严肃的告诫我:部队发什么穿什么,家里带来的衣物不要穿或尽量少穿,要与其他人保持一致。在领导和班长的严格要求及身边同志的影响下,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的良好习惯,每月一元钱经常还花不完。

1972年的10月中旬,母亲带着妹妹来连队看望我,其间到市内逛街,中午在王府井大街新华书店东边的湘蜀饭店吃饭。这是当兵以后第一次在餐馆里吃饭,觉得吃嘛嘛香。母亲告诉我,连队伙食不太好,隔段时间可以出来改善一下,增加点营养。于是我隔二、三个月就到这家餐馆改善伙食。那时我每月有七、八元津贴,除了存五、六块钱外,余款还有不少;餐馆的东西也不贵,一、二块钱可以吃一盘鱼香肉丝或宫保鸡丁,一笼蒸饺加一碗鸡蛋汤。

在党校大院执勤的几年中,连队基本上没有进行严格的正规的军事训练;警卫部队的军、政训练的比例是3:7开;刚下连队时每天都要“天天读和天天练”,每天上午政治学习,下午军事训练;训练时间约一小时左右。

操练的内容以队列训练为主,打一打擒敌拳,有时还训练操枪以及剌杀;班以下战术和军体项目没有搞过。每年打一、二次靶,还投过二次手榴弹。总体上评价,警卫部队的政治素质强于军事素质,由于天天开展政治学习,经常进行专题教育,所以从干部到战士个个伶牙俐齿,作起报告来滔滔不绝,一套接一套的。但是步兵的五大技能[射击、投弹、剌杀、爆破、筑城]和军体项目基本上没有训练,更谈不上熟练的掌握。

“武艺练不精,不算合格兵”;用这句当下部队流行的口头禅来衡量,那时的警卫兵的确不合格。好在“九一三事件”出现后,叶帅主持军队工作。他提出“大办教导队”的号召,于是全军各级都开始重视此项工作。

我有幸于1973年6月被连队选送到团教导队学习集训;教导队在位于北京西北郊温泉镇的中央档案馆驻地举办。档案馆占地面积很大,团里的七五炮连在此执勤。其周围都是百十米高的丘陵,满是杂草、灌木和石头;稍稍平整的土地上,种植了茂盛的果树,以苹果和梨树为多;是个训练的理想之地。

这期集训以战术训练为主,队列和射击训练为辅;经过一个半月的严格训练,我在军事技能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对战术训练上的从单兵到班的攻、防课目都能较好的掌握;而且我所在的班被指定为示范班,先行先训,在三连田副连长(原为我连的排长,39军1964年大比武尖子)的严厉施教、亲自示范下,经过严抠细训、摸爬滚打、流血流汗、顶风冒雨的艰苦磨练,全班很好地完成了任务,通过了上级的考核验收,并作了几次示范表演。另外在射击、投弹、爆破和队列训练考核中本人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警卫部队寄托着全国人民的重托,背负着庄严神圣的使命;总部首长和上级机关对这支部队一直非常关注和高度重视,赋予了许多先训先试的任务;如(内务条令)和(队列条令)在正式颁布前,是在警卫一师的部队中先试行,再逐步修订完善,尔后经中央军委批准,在全军颁布执行。

在我当兵的前一年,上级将警卫一师装备的56式半自动步枪和冲锋枪,全部换成63式自动步枪;先在一师部队中试用,然后再装备全军。63式自动步枪是文革前设计的,它将步枪与冲锋枪长处进行结合,构造与外观和56式步枪基本相同,只是将弹仓改成了可以装25发子弹的弹匣;可以打单发也能打点射。

此枪定型一直没有生产,基于当时备战的需要,上级决定于1970年先批量生产部分试用,于是一师率先试用此枪。我下到连队后就领到了一支9成新的63式自动步枪。在随后的三年多时间里,我一直使用这支枪。这个型号的枪用粗制滥造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我的这支枪由于制造工艺不过关,根本无法准确地击中目标,所以回回打靶我都是用战友们的步枪。经过几年的试用,证明63式自动步枪不合格。所以没有正式的装备部队。56式枪族一直使用到80年代初,才被81式枪族所替代。

1971年的春季,总部在中央警卫团和警卫一、二师部队中开始试穿的确良春秋装。我们每个人领到了两套崭新的军装和一顶单帽;的确良军衣乍一看,确实很美观;色泽鲜艳,做工细致,布料笔挺不打皱,清洗后很快就能晒干;年青人穿着非常的精神帅气。

白天站在哨位上,来往的首长和工作人员都要端详一下我们的新军装。一次我站岗,张班长带班。彭绍辉副总长和办公厅金冶副主任从门口进来时,走到我们面前时停了下来,首长指着军装问:这是的确良的军衣吗?班长答:是的。彭副总长伸手摸了一下我的军衣,然后对金主任说:还是不错的。穿的时间长了就发现的确良军装有许多的毛病:不透气不吸汗,怕火怕掛,沾点火星就迅速燃烧;我的上衣刚穿了一个多月,在一次验枪时被步枪背带上端的钢丝环将右前胸扎破并撕开了一个大口子;无奈之下只好找裁缝用线裢起来。胸口上有好大的一块“疤痕”,非常的难看。

作者军装照

姚苏南,男,1955年元月出生于革命军人家庭。1970年12月入伍,在首都警卫一师二团一连当兵,曾经在军委办公厅大院站岗执勤3年多。1974年12月调入武汉军区部队工作,先后在装甲兵,军区后勤部和院校工作。历任战士,班长,排长,管理员,,教员,参谋,副处长。1995年转业后在国税系统工作,先后任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事员,科长,武汉市硚口区局副局长,省局副处长,处长。2015年3月退休,现在居住在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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