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14岁学生故意捅死同学,扬言“不用偿命”,二审改判!

非常盘点 2024-12-09 13:48:37

14岁少年持刀捅死同学,竟扬言“不用偿命”!

2013年,山东一所警校发生的这起血案,扈强在众目睽睽之下连刺10余刀后若无其事地去跑操冷血程度令人发指。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已是他5个月内的第二起伤人案件!

一审仅判17年,引发轩然大波。究竟是什么让这个青涩少年变成“校园魔王”?为何检方要对轻判提出抗诉?二审结果如何?

未成年犯罪的冷血与残忍

2013年12月1日清晨,山东省东营市一所警察学院的学生公寓一楼大厅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

当时正值学生们准备出早操的时间,公寓大厅里人来人往。

就在这喧闹的环境中,14岁的特警班学生扈强,在众目睽睽之下持刀捅刺同学宗磊。

整个过程持续了约12秒,但这短暂的时间足以改变两个年轻生命的轨迹。

宗磊身中10余刀,主要集中在颈部和胸部等要害部位。

周围的同学们还没反应过来,悲剧就已经发生了。

现场目击者描述,扈强在行凶后冷静地离开了现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甚至还去参加了早操,这种异常的冷静和对生命的漠视令人不寒而栗。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扈强控制。而此时的宗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尽管被第一时间紧急送往医院,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鉴定报告进一步揭示了这起案件的残忍性。

报告显示,宗磊脖子上有一道长达9厘米的伤口,直接割断了动脉和静脉。

胸腔和腹腔也有多处贯通伤。这种精准的伤害方式表明扈强是有备而来,他对人体致命部位有所了解,并刻意针对这些部位下手。

在随后的审讯中,扈强表现出的冷血态度更是令办案人员震惊。

面对警方的询问,他毫无悔意地说:“我就是想他死。反正我进去待几年后就可以出来,家里也不用管我,也没有其他的经济负担,我在里面吃喝不愁,最多家里给宗磊出个棺材钱就可以了。”

这番话不仅体现了扈强对生命的漠视,更显示出他对法律的轻视和对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利用。

他似乎认为,自己的年龄可以成为逃避严惩的“护身符”。

蓄谋已久的犯罪行为

进一步调查发现,这起命案并非偶然,而是有着复杂的背景和明显的预谋。

扈强与宗磊之间存在着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矛盾。

据扈强供述,他曾因恶作剧藏起同学张某的训练鞋,被宗磊告发;而宗磊也曾藏起扈强的训练带,导致扈强不得不重新购买。

这些看似琐碎的矛盾,却在扈强心中积累,最终成为了他下定决心“报复”的导火索。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已经不是扈强第一次伤人了。

就在杀害宗磊的5个月前,即2013年7月21日晚,扈强因与一名15岁少年陈斌在电话中发生口角,曾在东营市河口区西湖广场将其捅伤。

当时,扈强持刀冲向正在广场玩耍的陈斌,在其身上极重地捅了四刀。

不仅如此,在陈斌被送往医院后,扈强还带着沾血的刀冲进医院,企图再次伤害陈斌,幸被陈斌的同学们合力阻止。

这一系列行为表明,扈强的暴力倾向已经形成一定时间,且有逐步升级的趋势。

扈强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预谋性。

案发前,他曾询问法律老师14岁犯罪是否会判死刑等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后果。

他还特意向同学了解了颈部动脉和静脉的位置,为的是确保能够致命。

这些细节都表明,扈强是在充分了解后果的情况下,蓄意实施了这起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次伤人事件后,由于扈强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才能决定是否逮捕。

正是在这个等待期间,扈强再次犯案,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这也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程序的思考: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也能及时制止潜在的严重犯罪?

扈强的案例不仅暴露了他个人的问题,也反映出学校、家庭在察觉和处理学生暴力倾向方面存在的不足。

如何及早发现并干预青少年的暴力倾向,如何在日常教育中培养学生珍惜生命、尊重法律的意识,都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司法程序与社会反响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

考虑到扈强的未成年人身份,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

这个判决是数罪并罚的结果:故意杀人罪判15年,此前的故意伤害罪判2年6个月。

然而,这一判决结果立即在社会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许多人认为,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和扈强的恶劣态度,这一判决简直是在纵容犯罪。

检察院也对判决结果持异议,随即提出抗诉。

检察官指出,扈强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其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深,可改造性差。

他们认为,一个人仅仅因为一些小矛盾就能下手杀人,还能若无其事地去跑操,这显示出其人身危险性极大。

检察官强调,不能让未成年人的身份成为逃避严惩的“护身符”。

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激烈讨论,话题一度登上热搜榜。

有人担心,如果对未成年重犯处罚过轻,可能会助长一些心存侥幸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应该因为年龄而大打折扣。

然而,也有人站在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认为应该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们认为,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应该以教育为主,而不是简单地惩罚。

一些心理学家指出,青少年的大脑前额叶皮层还在发育,导致他们可能无法充分理解行为的后果。

这种争议反映了社会在保护未成年人与惩治犯罪之间寻求平衡的困难。

法律与教育的反思

扈强案件暴露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适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法律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在面对如此恶性的犯罪时,法律似乎显得有些无力。

同时,这个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教育和社会责任的反思。

扈强的家庭教育似乎存在问题,他的父母对其犯罪行为表现出的漠不关心态度令人费解。

这提醒我们,家庭教育在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预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及时发现并干预潜在的问题;家庭应该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培养孩子健康的价值观;社会也应该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减少不良因素的影响。

最终,扈强案的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这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然而,如何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长期课题。

参考资料

[1] 【央广网】——《东营14岁特警生残忍捅死同学:反正我才十四岁,杀人不必偿命》

[2] 【央视《道德观察》栏目】——《[央视]14岁少年故意杀人主观恶性极深检察机关抗诉改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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