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了洛闻璟二十年的“哥”,最后却还是嫁给了他。

言湘故事会 2024-05-28 16:56:09

我叫了洛闻璟二十年的“哥”,最后却还是嫁给了他。

婚礼现场,我将切蛋糕的钢刀架在他脖颈,逼迫养母放我自由。

机场告别,他哭着问我:“我们有可能吗?”

我摇头。

因为我爱的少年,已经永远留在了那年夏天。

1

手机开机后瞬间弹出不少消息。

大多是同学的关心和问候,夹杂在其中的还有沈梅的消息。

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或许该叫她一声“妈妈”。

几乎每隔十分钟她都会发来一条消息,询问我飞机是否已经落地。

最新一条消息弹出。

“闻璟听说你今天回国,一大早就去机场等着了,别让他跑空。”

唇角不受控地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我刚要按熄屏幕,又一条消息发了进来。

“二号口,出门右转。”

我愣了一下,抬眼去看备注。

只有一个字,“哥”。

慌张地想要退出聊天框,指尖却不小心上滑了聊天记录。

上一条时间显示着四年前,五月毫不起眼的某一天。

夜里十二点,他问我“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那时我正忙着备战高考,他几乎每晚都会这样问。

家里的保姆认准了我好欺负,从来只准备即食的牛奶和面包。

而沈梅每日忙着出差,根本顾不上我。

洛闻璟那时实习正忙,每晚十二点过才回家,第二天五点就又要出门。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挤出来的时间,每天早上将我想吃的早餐热腾腾地放在桌上的。

洛闻璟对我从来都那么好。

好到凡是认识洛家的,没有人不夸一句“你们兄妹的感情真好”。

只是后来发生的事,击碎了我一切关于兄妹情深的幻想。

那条没来得及回的消息,也再没等到答案。

暌违数年,我甚至不知道该以何种身份面对洛闻璟。

是他的妹妹,还是他的未婚妻。

取了行李,我调转方向,从离二号出口最远的十号门出。

推着沉重的行李箱绕过一圈又一圈隔离带,差点就撞进一个人怀里。

我抬起头,那张与记忆中丝毫未变的脸挂满无奈与苦涩。

“洛闻昭,我就知道你会跑。”

他抬起手似乎是想落在我头顶,最后却是调转方向,接过了我手中的行李箱。

哼笑一声,我直呼其名。

“洛闻璟,是沈梅让你过来看着我的吧?你放心,既然答应了回国,我就跑不了。”

前面走着的人没有回头,只是步伐微顿。

一边跟着他的秘书闻言,犹豫两次还是低声开口。

“小姐,洛总只知道您今天回国,却不知道您的航班号,所以一大早就来等着,生怕错过。还让人收拾了房间,买了您爱吃的零食。您这样说,难免让他伤心。”

我闭紧了嘴,咽下更伤人的话语。

只是低笑一声,“我的难过,可比他要多得多。”

其实,我们本可以像无数对普通兄妹那样快乐幸福。

可事到如今,我恍然发现。

好像无论如何,我就连开口,话语也都带着尖刺一样。

我们之间,只剩下互相伤害和责怪。

从陈时死的那天开始。

2,

我是三岁那年被沈梅领回家的。

那年洛家一个工程的工地出了意外,死了不少工人。

其中就包括我的父母,和刚好前往勘察的洛闻璟的父亲。

为了平息众怒、稳住洛家盛景集团上下,沈梅在众多媒体和工人面前当众宣布,收我为养女。

理性和冷血是我对沈梅的第一印象,也组成了此后二十年里我对她全部的理解。

鲜血混杂着泥土的气味中,工人的嘶吼与痛哭中,泪痕未干的洛闻璟拉起了我的手。

“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

我被从那个狭窄昏暗的出租屋带走,搬进了沈梅的家。

她的家很大,房间多到我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和我在故事书中看过的城堡一模一样。

沈梅很忙,忙到没时间回家,自然更没时间管我。

我成了一个不速之客,被当作透明人一样对待。

那些沈梅雇佣的保姆在面上叫我“洛小姐”,背地里却对我嗤之以鼻。

不止一次,我听见她们干活间隙的议论。

她们说我是个吃亲生父母人血馒头傍上豪门的小白眼狼,说我是沈梅用来展露虚伪善心推高盛景股价的工具,说我蠢到被人当枪使都不知道,抱着仇人的大腿叫妈妈。

那时的我并不能完全懂话中的意思,却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词,于是只能躲在房间里偷偷哭。

后来,这样的流言渐渐少了,听说是洛闻璟以几个保姆苛待他为由,让沈梅解雇了她们。

于是我知道,洛闻璟对我好。

他成了我在这座华丽城堡中唯一的玩伴和亲人。

那时他六岁,才是上小学的年纪,却已经有了很繁重的课业。

有时我做了噩梦,就会跑到他的房间里,用不清楚的口齿叫他:“小璟,陪我玩。”

他的书桌前总是亮着一盏小夜灯,桌面上铺着各种我看不懂的卷子。

我会抓着他的胳膊摇来摇去,像以前跟妈妈那样撒娇:“小璟,小璟——”

洛闻璟总是招架不住我这一招。

那天我照常跑到他房间里磨他,洛闻璟刚放下手中的钢笔,却在转头后惊慌地看向我身后。

“小璟,你出来。”

冰冷公式化的声音,让我瞬间想起那天废墟下的灰尘鲜血,和一次次出现在我梦中的断臂残肢。

我梦中的那个女人一身深黑,脚下的台子成了一颗颗人头,对人命的蔑视让她宛如西方神话中的美杜莎。

那一刻我才发现,伤痛和恐惧从来没有随着时间消逝,只是被我埋进了心底的深坑。

而沈梅,是打开地窖门的那把钥匙。

我扑过去,对着她拉着洛闻璟的手臂又掐又咬。

哭着骂她:“你还我爸爸妈妈,你放开小璟,我不喜欢你。”

沈梅随手将我如同一样物件一般挥倒在一旁,立刻有保姆上前将我死死拦住。

或许是受了惊吓,我发起高烧来。

那保姆将我粗暴地塞进被子里,一遍遍地告诉我:“不能叫小璟,他是你哥哥。”

后来再见到洛闻璟,他穿起了长袖,宽松袖口下遮掩着一道道青紫的伤疤。

“洛少爷又被罚了,都是因为你非要他陪你玩。”

保姆们阴着脸这样说。

至此,我学会了进洛家以来唯二的规矩。

要叫洛闻璟哥哥。

不要找他玩。

3,

十六岁这年,我在沈梅的安排下与洛闻璟进了同一所高中。

他读高三,我读高一。

入学那天,沈梅亲自送我。

我与她分坐在保姆车宽敞后座的最远两端,如同十三年来每一天的相处一样,尽职尽责地扮演熟悉的陌生人。

校门口,早有沈梅联系好的报社记者等好,只需要按照要求拍两张我与沈梅的亲密合照。

我能想象到,大概不出半天,沈梅资助我进入名牌贵族高中的慈善事迹便会登报见刊,盛景的股东们又要开心上好一阵子了。

那天拍照时,无论众人如何劝说,我始终不愿将手挽在沈梅的臂弯里,与她保持着半米的距离。

最后众人无法,只好将正在早自习的洛闻璟找了过来,让他站在我们中间拍下了合照,勉强能说得上是一家三口。

在剩余的人生中,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那是十三年来,我第一次忤逆沈梅的安排,并获得了我认为的成功。

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时。

偌大的教室中,相熟的富家子已经抱团聊得火热。

只有一个人,顶着一头带发旋的黑色碎发,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老旧校服,怀里抱着个破旧却鼓囊的书包,缩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睡得一脸安谧。

踏进教室的那一刻起,议论声便缠绕在我身上。

“那不是洛家那个收养来的不受宠二小姐吗?”

“哪的话,谁不知道沈梅不过拿她当个撬动盛景股价的杠杆罢了。也就她自己拿自己当个小姐。”

“不过是个野坯子罢了,缺少教养也是能理解的,毕竟有娘生没娘养,生她的还是个没读过书的农民工。”

王为雪话音一落,教室里的男男女女瞬间笑作一团。

十三年来,我在洛家练得最好的本事,就是在听见这些话时面不改色,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抬脚往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走。

路过某张课桌边却突然被一条伸出的腿拦住了去路。

穿着名贵皮鞋的王为雪抱着双臂,朝我咧出一个虚伪的笑容。

“洛闻昭,我劝你别去招惹那个满身穷酸气的家伙。听说他是这届唯一一个考上来的,人还混得很。说不定哪天,他就傍上你了,就像你傍上洛家一样。”

我与她不算陌生,上周的酒会上才见过面。

盛景和王家的产业最近正要合作,少不了聚会应酬。

王家算是盛景的甲方,沈梅都要向她赔上两声笑。

她或许是以为,我顾及两家合作和盛景的颜面,都不得不让她三分。

可惜,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毫不犹豫地抬脚踢在她拦路的小腿上,白皙的中筒袜瞬间留下一道清晰的鞋印。

“抱歉,我只是个没娘教的野种,王小姐当心我没轻重伤了你。”

对着王为雪气到颤抖扭曲的脸庞,我露出一个真心的笑。

随后毫不犹豫地走向最后排那个少年旁边,坐了下来。

“陈时。”

我看着桌角贴好的名牌,在心里轻念。

4,

王为雪没说错,陈时的成绩真的很好。

入学以来的大小考试,他每一门都能取得接近满分的成绩。

我却是没有那么好的脑子,被数理化折磨得体无完肤。

陈时话不多,却并不冷。

他会默不作声地帮我搬书,打扫我们脚下的地面,还会顺手倒掉我前一天晚上忘记的垃圾袋。

班级里对我们两个的恶语层出不穷,一时竟分不出是谁更不受欢迎。

那天吃过午饭回来,我和陈时的书桌又都翻倒在地。

我的书本被用红色马克笔写满了“杂种”一类的话语。

而陈时的书包被掏空扔在地上,上面布满了显而易见的鞋印。

我扶起桌子,拄着一侧脑袋看向陈时认真的侧脸,微抿的唇和低垂的睫毛。

突然有些想笑,我用手肘轻轻碰他的,“陈时,我们还真是同病相怜了。”

我等了很久,他没有回答我。

依旧垂着眼,修理着坏掉的旧书包的拉链。

劲瘦如竹节的手指用力想要将一个被踩歪的卡扣推回原位,打滑后再重来。

他一次次执拗地重复着一样的动作,直到最后拉链彻底宣告下岗。

我忽然再也笑不出了。

因为我明白了,我和陈时并不一样。

他们多少忌惮洛家,最多只是耍些不入流的小把戏。

可我丢得起的东西,陈时丢不起。

一个陈旧的书包,就能让那个在我印象中如青松一般的男生如此狼狈。

我拿了一只洛闻璟用旧的书包,并骗陈时说是地摊上二十块买的。

他花了二十块买下了那只书包。

那其实是沈梅让人从某个国家特地给洛闻璟买回来的,我不知道它的真实价格,却觉得自己大概是赚了。

于是我大手一挥,在晚修下课的间隙为陈时点了一顿肯德基。

仍旧是那双好看的手,捏着被我强行塞入手中的鸡翅,陈时看向我的眼神有些哭笑不得。

“为什么是肯德基?”

我正跟汉堡作斗争,唇边全是酱料,想了想的确不符合陈时的风格。

我眨眨眼,如实回答:“小时候,如果我表现好,妈妈总说下次买肯德基给我吃。所以虽然我没怎么吃过,却总觉得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陈时垂下眼不知在想什么,两秒后,他将鸡翅放进了嘴里。

“谢谢。”

他低声道谢,被风卷进落日里。

可惜,这样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

它戛然而止于晚自习上,我看着陈时拉开书包,发现书包里被挤满了番茄酱那一刻。

脑中像被塞满了点燃的棉花,那一刻我甚至无法思考。

“吱——”

椅子滑开地面的声音吸引了全班的目光。

在所有人都还未反应过来时,我抓起了陈时的书包,将它扣在了王为雪头上。

十三年来的寄人篱下,忍气吞声,终于在这一刻得以发泄。

我不知道是为了陈时,还是为了自己。

黏腻的、鲜红的酱汁滑过她保养得当的卷发,滴落在她的脸上。

先是寂静,然后,她发出了如同烧开水壶一般的尖叫。

“洛闻昭!你敢这么对我?你等着,我要让我爸终止合作!”

她蹬着小皮鞋,眼神中带着狠决。

她以为我会认错,会后悔,会跪在她面前求她不要。

而我只是面无表情地将被写了“野种”的书页全部撕下来,一张一张糊在她脸上。

并且告诉她:“随便。你忘了吗?我本来就是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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