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私自改编网文结局被判赔

启豪谈文化 2025-02-25 04:39:41

一、学生私自改编网文结局被判赔

据红星新闻2025年2月17日报道,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近日受理了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

在读大学生小美(化名)在网上阅读某小说后,认为小说的结尾不尽如人意,遂根据原文进行改编,续写了该小说的续集,并于2023年5月29日在网上发表,引得众多网友浏览阅读。该小说原著作者发现后,多次联系小美删除续写作品并停止侵权无果。2024年12月16日,小说原著版权公司将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小美停止侵害其对该小说享有的著作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13万元。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接收案件后,主审法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想法。一开始原告不愿接受调解,但在法官多次与原告、被告沟通下,最终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见。2025年1月15日,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父母如约来到法庭,双方签下民事调解书。最终,该案以被告向原告支付3万元经济损失,并在网站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影响结束。

小美的父母透露,小美因为这件事精神状态一度受到影响,但孩子的写作才华被网友认可。该事件得以解决后,原告方和小美还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事后,小美父母专门送来锦旗对法官表达了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改编、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小美私自改编小说续集并在网上发表的行为,侵犯了原著作者的著作权。

这一案例提醒人们,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进行创作或使用他人作品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学生等年轻人来说,在发挥创造力和热情的同时,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二、法院判决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决的具体依据主要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该法律,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改编、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在这个案例中,学生小美未经原著作者许可,私自改编网文结局并在网上发表,这一行为侵犯了原著作者的著作权。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认定小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等。

0 阅读:2
启豪谈文化

启豪谈文化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