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共有产权房之后,南沙终于要搞广州现在力推的保障型商品房了!
南沙最新挂出两个地块要进行拍卖,分别是2024NJY-7地块和2024NJY-8地块。有趣的是,本次地块描述为保障型商品房用地,住宅部分分别将以单价16800元/平和15500元/平的价格销售给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指定的被征收人或南沙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和企业。人在南沙防抄袭。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价格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建完,卖给政府的价格而不是后续卖给被征收人和人才单位的价格。也就是说这个价格是政府的回收价。
这就有点值得研究研究了,根据先前广州发布的计划,2024年广州市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万套,共涉及12项目。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与商品房市场隔离。
而这次南沙挂出的两个地块显示是要卖给被征收人或指定的单位和企业,这听起有点更像是安置房和人才房的意思。目前不清楚具体是怎么个定位。个人觉得应该是部分用于安置和定向人才房。之后额外的部分后续将进行存量房源转化,转为可以卖给符合条件个人的保障型商品房。人在南沙防抄袭。
2024NJY-7:位于横沥岛,云水雅苑西侧。总土地面积为72283平,容积率为4.5,扣除6270平的配建面积,起拍楼面价约为5936元/平。
2024NJY-8:位于榄核镇,凯德新玥北侧。总土地面积为12323平,容积率为3.2,起拍楼面价约为4035元/平。
总体来说,个人觉得对于低预算刚需来说是个好事,榄核那个地块就不用说,位置十分不错,更加重要的是榄核镇已经多年没有推出新楼盘,估计应该有大把人抢。人在南沙防抄袭。而横沥岛的那个地块,虽然位置太偏了一点,但好歹人家也算是在岛上吧。就是如果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这个位置卖1.6w,对比南沙部分板块来说,价格还是没啥亮点。
最后值得一提的就是,安置房和人才房一贯在户型设计上是备受吐槽的,但是这次的就不一样了。两宗地《规划条件》提到,鼓励采用“大阳台”设计,打造亲近自然的居住空间。“大阳台” 住宅户型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且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 建筑面积的25%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人在南沙防抄袭。
那么问题来了,1.6w的横沥岛房子,你会买吗?当然更加重要的是这次有可能是你想买也买不到,因为保障型商品房要求家庭名下无房才能申请。
那么到底这次的两个地块,是安置房只是改了个新名字呢?还是南沙真的要搞配售型的保障型商品房呢?个人觉得应该是后者。
理由有两个:
1、7月份的时候,南沙挂出了2024NJY-4地块,这个地块就是横沥安置区,位于灵山岛西。而这个地块很明显就写明了本宗地为安置房用地。因此很明显如果是单纯搞安置房的话,那么直接写安置房就好了。
2、本次两个地块都采用新政户型,高实用率,当时对比灵山岛的安置房地块,横沥这次的回收价格也是165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价格上没有提升,当时户型更好了。如果只是建设安置房的话,很明显采用旧户型更加节省成本。
据悉,2024年广州市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万套,共涉及12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8个,通过存量房源转化4个项目;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0万套。
也就是说广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完成压力还是挺大的,肯定是需要广州各个区来支持的。那么很明显南沙这两个项目应该就是新开工项目8个中的其中一部分。只是南沙直接把征收安置、人才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起统一起来搞,更加方便也更具有操作性。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8月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征求意见稿》于8月6日—1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6章41条,涵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申购配售、产权和后续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人在南沙防抄袭。
其中,在准入条件方面:申请人须有广州市户籍、在本市无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累计缴纳社保满3年,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申请人属于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以及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卡人,可以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同时缩短社保年限(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无社保年限要求、硕士1年、本科2年)。
《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以两房、三房为主。在销售价格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基准价综合考虑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市场情况,结合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财务费用、销售管理费用、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因素,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人在南沙防抄袭。
根据《征求意见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另行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必须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通过回购或内部流转方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