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砍伤踹门打人男子!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

生活中的漂泊 2025-03-11 21:5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正当防卫,也可以称作是紧急避险,《第21条》规定还被张艺谋导演拍成了电影搬上了荧幕,这部电影当时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一句话,法不能为不法让路,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就应该勇敢的实施正当防卫,很多学校还要求家长带孩子们观看这部电影,提高孩子们正当防卫的意识。

2025年3月10日,中国警方在线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起案例,女子砍伤踹门打人男子被认定正当防卫。

事情发生在2024年3月7日,上海一小区内一楼住户康某因楼上滴水的问题,与楼上的邻居发生了矛盾冲突。

恼羞成怒的康某被冲昏了理智,竟然直接冲上楼踹开二楼徐某家的门,将徐某按倒在沙发上用拳头实施殴打。

中国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尤其是在农村,邻里之间都是守望相助,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邻居都会第一时间赶过来帮忙。

但是在城里的高楼大厦里,邻里之间的感情就像这冰冷的水泥一样,动辄为了鸡毛蒜皮大的小事吵得鸡飞狗跳,有的甚至拳脚相加,有的甚至还闹出了刑事案件。

城里人所谓的邻里矛盾,无非就是楼上的脚步声音重了,楼下太吵了,要不就是谁家有孩子在楼上跑,吵到别人了,总之都是一些鸡毛蒜皮大的小事。

就是为了楼上滴水这么一件小事,本来两家可以好好坐下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话,还可以走法律途径,但是楼下的邻居康某却走了最极端的路子。

首先,康某一脚踹开邻居家房门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有句话说得好,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

每个公民的住宅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即便是公,检,法等机构也必须有合法的手续才能搜查。

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康某不仅一脚踹开了邻居家的房门,而且还把女邻居徐某按在沙发上实施了殴打。

按照当事人徐某地说法,自己被康某摁在沙发上打了几十拳,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动手打一个女人,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无法让人原谅的,都是让人唾弃的。

女邻居徐某在被殴打的时候,为了避免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挥刀砍伤了,正在殴打自己的康某,并且导致了康某左顶骨骨折。

在我们普通人的眼里看来,这样的事情绝对就是妥妥的正当防卫了,因为徐某在自己家中遭受到了不法侵害,而且对方还非法入侵私人住宅,无论是哪一条,徐某都有理由实施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但是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所有的事情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不是空话。

因为康某的左顶骨骨折已经构成了轻伤二级,按照我们现在的法律规定,轻伤二级,如果是故意的话,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就已经属于刑事犯罪了。

当地的公安机关就以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批捕,可能有很多网友无法理解公安机关的做法,但是大家可以仔细想一想,如果对方已经报案了,那公安机关也得依法办事。

检察院对这起事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经过审查后,检察院认定徐某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就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理由其实很简单,康某是一个身强力壮的中年男子,而徐某是一个身材娇小,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其次,康某踹开徐某家门,非法入侵徐某家,并且对徐某实施了殴打,导致徐某身体多处受到伤害。

在自己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徐某拿刀砍伤康某的行为只是为了避免自己遭到更大的伤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我们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在我们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尤其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都有权利实施正当防卫。

当然了,实施正当防卫,也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在发生,也就是说,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

第二就是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人,而不是别人,第三,实施正当防卫也必须有限度,如果超过了限度,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而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也曾经多次引发舆论的争议,有人认为,凡是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都可以无限度的实施正当防卫。

因为没有人知道不法侵害到底会发展到哪一步,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对方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就应该停止正当防卫了。

所以大家应该好好的学习一下第21条,学习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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