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有过被人借钱不还的经历呢?
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
我们该采取什么手段才能有效打击呢?
且看以下案例。
“
“老赖”总侥幸认为欠钱仅仅是民事责任,就算不还又能怎样,顶多拘留15天,真没辙了,还清欠款总没事了吧。昨天上午,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拒执案彻底打碎了老赖们的妄想,被告人陈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早知道会这么严重,之前我就应该早点儿把钱还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听到判决的陈某悔恨地说。
这起区法院审理的拒执案,是2018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后,宣判的我省首例自诉给公诉让道案件。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尽管被告人陈某已经还清了欠款,申请执行人也撤销了拒执罪自诉,仍需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申请执行人自诉后撤诉
被告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2004年,陈某在做工程时向材料供应商任先生欠下了一笔货款5.99万元,一直找借口不还。无奈之下,任先生只好将陈某告上法庭。2008年,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做出判决,要求被告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材料款,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任先生向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区法院调查,陈某并不是没有能力还款,2016年陈某还给自己买了一辆价值21万元的丰田轿车。但是民事判决生效后长达近10年内,陈某始终选择逃避还款。
2017年5月,区法院执行局将该案拒执线索依法移送区公安分局处理,依法对陈某名下的丰田轿车进行了查封,并向陈某发出要求其限期移送查封车辆的通知书,但陈某仍未履行。今年6月初,经过多次联系,陈某终于出现在法院,但仍存侥幸心理,不肯全额支付欠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今年6月13日,任先生向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区法院即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区公安分局对陈某拒执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6月14日对陈某宣布刑拘。
陈某这才紧张起来,让妻子赶紧联系任先生,将欠款、迟延履行利息和补偿款共19.6万元一次性履行支付。任先生在陈某还款同日申请撤回自诉。
本以为连本带利还清钱可以万事大吉了。但让陈某没有想到的是,赖了这么多年,区公安分局已经立案,就算任先生撤销了自诉,陈某依旧要承担刑事责任。
自诉给公诉让道
对被告人拒执行为评价更客观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自诉,仅就自己的案件认为被告人构成了拒执罪,而实际上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是针对他所有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言,通过公诉途径能对执行义务人的拒执行为进行更客观、全面的评判。”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芳芳告诉记者,公安立案侦查后,法院还向公安机关移送了陈某身上“背”的另一起执行案件,拖欠谢先生买卖合同货款7000余元,公安一并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这次也一并还清了。
据介绍,根据最高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自诉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又决定立案的,这时就出现了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情况,自诉则需要让道公诉,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近年来,区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力度,目前已实现公、检、法三家联动协作,对拒执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本案从6月14日公安立案,到昨天一审开庭宣判,仅用了7天时间,其中还包括3天端午假期,实现了真正的速裁。为感谢法院快速结案,申请执行人任先生还特地送来了“为民司法,高效快捷”的锦旗,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激。
“这起案件也警示那些老赖,如果不履行法律生效裁判文书,法院会通过各种方式对他予以打击。”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陆续向公安机关移交拒执线索,下阶段还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近日
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这个案例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盐城用户78xxxx865
被冤枉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