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布结果,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也就是判定男方席某强奸罪成立;
虽然女方处女膜完好,没有新鲜破口;
体内未检出精液,内裤上也没有精液;
然,床单上的精斑,两人共同的DNA;
事发后楼道内的监控显示的撕扯,女方胳膊上的淤青;
还有事后女方母亲与男方的通话录音:
所以,你就是强暴了吴某,对不对?
男方:嗯;
承认强暴;
最终还是让法官判定强奸罪成立。
并无实质性关系的直接证据,却依然判断罪名成立;
显然法院是适用了有罪推定的原则;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推翻有罪;
否则有罪成立。
(2)
法律上的强奸罪定罪标准有两个:
一个,是否违背了女性意愿;
另一个,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性关系;
能证明这两条的直接证据都只能在私密空间内,在行为发生过程中取得;
但在短暂的发生过程中,需要依靠录音,视频,文字交流来证明违背了女方意愿;
往往难度过高;
有时候可能真的没有。
而实质性的性关系,无非是依靠身体内的精液,新的撕裂伤口来证明;
然而,有些时候能证明,有些时候可能也真的没有。
有时候能证明,有时候证明不了,就有做手脚的机会;
一旦人性的邪恶与利益掺杂,不可避免的会有牺牲品。
(3)
1991年7月,美国拳击界曝料一则重磅新闻:
迈克·泰森,无可争议的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涉嫌强奸18岁的美国女子德西蕾·华盛顿。
当年25岁的泰森事业上正如日中天,是无可争议的拳击明星,自带光环;
被美国选美组织邀请参与这一年的选美活动;
网红明星遇到年轻貌美的选美女生,泰森没能经受住美色诱惑,与一名选美女子德西蕾一见倾心;
泰森当即邀请德西蕾二人烛光晚餐,对方同意了;
泰森以为自己遇到了红颜知己;
没想到在两人吃完饭一同进入房间时,德西蕾却大喊着跑出房间,称泰森要强奸自己;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在德西蕾的体内发现有泰森的DNA。
面对德西蕾的控告,泰森百口莫辩,无法有效的辩解自己是冤屈的;
审判过程充满了戏剧性和争议;
辩方竭尽全力证明德西蕾妄图构陷泰森,蹭泰森流量,为自己谋取名利;
而控方则展示了最重要的证据,德西蕾体内的DNA残留;
最终的判决结果,泰森被判强奸罪成立,入狱6年;
泰森如日中天的职业生涯不得不因此案蒙上了一丝污点,成为拳王整个人生的一种痛。
(4)
同样一种罪名,有的定案证据明确,证据清晰;
有的定案证据模糊,证据晦涩;
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有清晰的证据,能一一证明全部事实;
否则就不需要法官来判决了。
而山西大同案的特殊之处,女方偏偏没有这两个最直接的证据;
有的都是间接证据;
那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罪名不成立更简单;
然而,结果却偏偏是相反的。
当证据和罪名产生冲突时;
究竟该疑罪从无,还是有罪推定,是一个矛盾的问题;
两种原则,都是可以定案的标准;
选择哪一个都会对舍弃另一个感到惋惜;
但结论只能是一个,必须要舍弃一个;
法官一定是通过综合考量所有证据,定罪的天平更倾向于有罪;
这种有罪的倾向几乎等同于强奸未遂;
有了亲密接触,也有了身体私密处的接触;
但还未达到身体撕裂的程度;
既遂和未遂几乎占有相等比重;
考验着法官的审案水平,考验着人性天平;
也考验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尺度;
让本案的审判陷入纠结。
(5)
强奸案,猥亵案,发生在私密空间内,缺少直接证据,没有证人证言;
假如一律采用疑罪从无,那必将埋葬无数冤屈的灵魂;
但是否就能完全有罪推定呢?
恐怕也难服众;
罪与非罪的判决全面交锋,肯定会遭遇一个两难的境地;
究竟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向左走,无罪好青年一枚;
向右走,昭然若揭的罪犯实锤;
区别只是审判者内心的一点点倾向。
或许泰森是真的被冤屈的,他遭遇了对方处心积虑制造的仙人跳;
以构陷为名,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但证据已经无法还原清白。
或许山西大同案的席某也是被冤屈的,他也只是擦枪走火而被重判;
是法官内心的倾向失当。
在罪与非罪的边缘,已经无法还原真相。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德叔
法官组为全是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