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突然收到一个好友的申请,他是从我以前工作的一个公司的离职员工的群里面添加的我。
而他添加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和我咨询一下劳动仲裁的事情。自从我在公众号里面教过很劳动人民很多劳动仲裁的技巧也鼓励他们勇敢的发起仲裁之后,时不时的会收到这样的咨询。所以一开始收到他的咨询我并没有在意。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我只能用峰回路转来形容了。
这位朋友认为公司针对他,差旅费不按制度上面的走,对住宿费直接砍一半,问我能不能就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
在我的细问之下这人给我发来了他们公司的报销审批单。
审批单上面领导明明白白地写着“住宿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100元/天报销”,这是非常正常的一句话,我左看右看也没有任何问题的,实在是想不通领导这么做怎么就针对他不按制度来了?
更搞笑的是他说让我看一下图片就知道公司针对他是怎么回事了,但是不管我怎么看这个图片,都只看到一个公司领导对于报销单正常的批示,完全不存在半点的针对。尤其是当我了解到他实际发生的金额就是这个数字的时候,我更加想不明白他们公司的领导在这个报销的时间里里面有什么地方针对他了。
虽然后续他给了我一个他们公司的出差住宿标准,但是我想从事需要出差的工作的人应该都知道,所谓的出差住宿标准指的是你出差的时候在外面住酒店的钱不能超过那个上限,只要没超过那个标准就实报实销。所谓的报销就是你为公司办事实际发生了多少的费用,拿着票据找公司让公司把这个钱给你。
所以,正确的报销行为本来就是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而不是按照公司规定的费用的上限来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报销的行为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真的不存在什么针对员工的做法。
如果不是我从那位朋友给的照片里面通过火车票看到他是1988年生人,我都差点以为他是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了。按理说1988年的也该在职场上摸爬滚打十多年了,这种错误不应该犯的啊。
最终我对他说的是,这个仲裁的忙我是帮不了,让他去找专业的律师吧,也许会有律师为了骗他的律师费帮他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