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三年前,李大爷夫妇拆迁时发生了什么?究竟为何当初赔了690万,三年后为什么开发商要反咬一口,要求夫妇返还拆迁款,夫妇还被抓了,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们也太荒唐了,这还是三年前的事情,哪有这样的,当时是签了协议的,怎么就反悔了?”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李大爷,一脸的无奈与无语。原来,李大爷家住山东潍坊市的城郊结合处,他家本来是一套120平的平房,后来又盖了一幢两层楼的小屋,面积420平方。随着,周围附近的不断拆迁,四周高楼林立,自己家成了可怜的城中村,李大爷开始有些着急了。盼望着盼望着,果然这一天来了,那天开发商到李大爷家,经过几次协商,李大爷夫妇提出的1100万,最后双方签下了690万拆迁补偿协议书。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但是李大爷夫妇也是感到了心满意足,就开始了幸福的安度晚年模式。万万没想到,三年后的一天,警方突然来到李大爷家,将他们夫妇带到了派出所,理由是开发商举报他们当年拆迁的时候对开发商实施了敲诈勒索。哇,这就发生了本案故事开头的一幕,这也太夸张了。警方开始立案侦查,开发商举证说,当年李大爷自己未拆迁时养了10几条狗,严重影响了他家周围的新建小区的销售,许多人因为李大爷家中的狗的侵扰而不敢前来买房。同时,当年的拆迁协议中的690万与李大爷家的实际的面积不成比例,之所以签下拆迁补偿协议,完全是因为李大爷夫妇的逼迫行为。同时,警方走访李大爷家附近的部分村民,经过了解,如果按照当地那个时候的正常情况,王大爷家的房子只能获得150万左右。按照这点来说,好像有点道理,但是,这不是白纸黑字签下了双方协商一致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了吗?
第一、一审法院对本案的裁决依据理由。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必须是行为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大爷夫妇饲养了10几条狗,但是根据法条,李大爷的夫妇的养狗行为不会构成对开发商的的威胁、恐吓,只能是行为人的直接行为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检察院改变了诉讼的罪名,以李大爷夫妇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认为李大爷夫妇在开发商必经的通道上设置了官网,目的就是要阻碍开发商的工程施工进展,还有就是李大爷夫妇故意在道路上直接拦截工程车辆,甚至用石头扔向施工人员以阻止施工人员的工作。面对李大爷夫妇的无理取闹和故意纠缠,开发商最后无奈与李大爷夫妇签订了690万的拆迁赔款协议。最后,综上法院认定李大爷夫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将690万退给开发商。第二、二审法院对本案裁决的依据理由。一审判决后,犯罪嫌疑人李大爷夫妇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庭审,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大爷夫妇,在与开发商的拆迁纠纷中,虽然有阻碍开发商施工进展的行为,但是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造成了严重的行为后果,所以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李大爷夫妇与开发商之间是达成了自愿的拆迁赔偿协议,即使如开发商所言有被李大爷夫妇逼迫的可能性,但是这690万是李大爷夫妇房屋拆迁的补偿,不是什么违法所得,所以不存在退回开发商的理由。如果开发商与李大爷夫妇之间,因为拆迁赔偿款的数额产生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程序来解决纠纷。最后,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李大爷夫妇无罪。
一审就是胡扯八扯
想问一下开大发商谎报警情,警察知法犯法怎么判的,别就一个无罪释放就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