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情保、关系保”不能止于集中整治

冯海宁 2024-11-06 19:14:32

今年来,多地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正是重点之一。比如福建泉州南安市在5月份以来,全市动态新增低保对象811人,退出低保对象1011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新增低保对象303人,特困供养对象77人;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117人,特困供养对象95人。

低保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37万人。由于现实中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少数低保对象实为“假穷人”,而我国低保制度的保障对象是“真穷人”。因此,多地集中开展“人情保、关系保”整治,既实现“应保尽保”——争取一个不少保障“真穷人”,又能实现“应退尽退”,避免低保资金被浪费。

所谓“人情保”,通常指通过非正规渠道,利用人际关系或人情关系,使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获得救助待遇。而“关系保”,则是指利用职权、地位或特殊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谋取救助待遇。这两种问题“保”都造成低保变“味”,“保”错了对象,导致低保资金流入“假穷人”的口袋。这类行为不仅违背了低保制度设计初衷,有关人员还涉嫌违规违法。

今年多地集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既维护了低保制度严肃性、公平性,又将之前遗漏的低保对象纳入保障体系;既让“假穷人”“吐”出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又让相关经办人员为违规操作付出了代价。为实现整治目的,有的地方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实相关情况,有的通过与司法、法院、疾控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去发现问题。

集中整治后,多地陆续披露了一批优亲厚友的典型案例,发挥了以案示警作用。有地区通过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如贵州省民政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工作近亲属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近亲属进行了明确,有望减少问题“保”。虽然多地集中整治取得程度不同的效果,但还有待于反思。

“人情保”“关系保”实为“顽疾”,民政部门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治,但仍难以根除。究其原因不外乎这些:部分低保经办人员和基层干部手中“微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其近亲属或关系户便乘机领取低保金;因社会救助的公示、评议等环节没有真正做到透明,监督很难发挥作用;对“假穷人”和违规经办人员惩罚不力。有必要反思根源并整改。

虽说此次集中整治产生较大震慑效应,展示了“漂亮”的成绩单,但值得深入思考:如果事前预防工作做到位,相关违规人员还有机会“吃”或办理“人情保”“关系保”吗?如果治理工作常态化或者日常化,还用得着集中整治吗?事后集中整治即便能将“假穷人”清退,或者让其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吐”出来,但已经给财政资金造成了利息等方面的损失。

新增低保对象也不能靠在集中整治中去发现、去补漏,因为“真穷人”应该及时获得社会救助,享受低保温度。就是说落实低保制度不能只靠集中整治,更要在平时下足工夫,更要在事前将漏洞彻底堵上。从这个角度来说,集中整治取得的成绩让人有喜有忧,喜的是,新增“真穷人”清退“假穷人”;忧的是,恰恰是平时不作为致“人情保、关系保”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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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简介: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