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既往症”,成为健康保险免赔的借口

楷瑞聊情好的很 2024-09-28 12:24:47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期,四川绵阳的王女士因购买健康保险后患恶性肿瘤,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以“属于保单条款责任免除既往症范畴”而拒绝理赔,双方闹上法庭。

[白眼]客户购买健康保险,最怕的就是一旦患病,保险公司不理赔。

​[白眼]保险公司最怕的是客户患病后才购买保险,有骗保嫌疑,所以坚持“责任免除既往症范畴”。

​[白眼]这一对矛盾,体现了双方的互不信任,也削弱了保险的公信力。

解决“既往症”的问题有几点建议:

1、客户可将“既往症”明确告诉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接收证明。若双方依然同意签订保险合同,则此“既往症”不可作为免责理赔的依据。

2、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内容,可以列出体检科目,要求客户到一定层次医院体检后出具体检报告,依据体检报告签订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保险项目,亲自组织客户体检,合格后再签订保险合同。

最不靠谱的就是让客户自己告知有无“既往症”。只要客户勾选了“无”,一旦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就千方百计找出以前有“既往症”,为自己留下免责的空间。这一漏洞,为何不能前期堵住呢?

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健康考虑的保险,不应该玩这样的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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