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由“90后”少女参与的特大抢劫案。主要人物包括“90后”少女小丽,她1991年4月出生于湖南农家,高一辍学后在岳阳、深圳等地闯荡,成为50多岁境外商人刘大富的小情人。小丽在岳阳还结识了赌徒李智军,李智军是小丽“干姐”小娟的丈夫,因玩六合彩背负上百万元赌债,同时还有参与作案的李智军同乡好友蔡红,也是赌徒。
2007年1月小丽在岳阳认识李智军,春节后前往深圳结识刘大富并成为其情人,后因不想当“职业情人”回到岳阳,期间会去桂林找刘大富要钱。12月初,李智军因赌债向小丽求助并提议抢劫刘大富,小丽出于义气答应。随后李智军拉蔡红入伙,三人两次商议抢劫计划。12月12日,小丽约刘大富,因无去桂林火车,三人租出租车前往。当晚小丽与刘大富在桂林步行街附近宾馆开房,并告知李智军地点。趁刘大富进卫生间,李智军持“枪”闯入,搜出一万多元现金和金卡,小丽验证密码后,李智军和蔡红等天亮取钱,因取款限额,最终让刘大富转账120万。回到岳阳分赃时,李智军给蔡红9万现金、一条金项链和转账10万,给小丽1万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刘大富报案后,警方核实其金卡资金去向,查出李智军身份。2007年12月14日李智军被岳阳警方抓获,15日小丽被抓,蔡红出逃,2008年5月29日蔡红在佛山被抓,警方追回83万元赃款退还刘大富。2008年11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智军无期徒刑,罚金50万元;判处蔡红有期徒刑15年,罚金20万元;判处小丽有期徒刑8年,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