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无耻小人为了自己能够获得荣誉,为了能够成为人们心中的大英雄,他做出了极其无耻的事情,让一位无辜之人陷入冤屈之中长达18年,最令人愤恨的是,这个无耻小人还残忍的将这名无辜人士杀害。
等到18年后,事情的真相终于查明,此人也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个人名叫刘学保,他的“英雄事迹”曾一度出现在小学语文课本中。
刘学保炸桥反推在李世白身上
事情发生在1967年,那时候的刘学保非常想当国家的大英雄,要知道想当英雄你得付出真正的努力和真心,而不是弄虚作假,甚至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英雄固然受所有人敬仰,但是英雄绝对不是那么好当的,首先你的内心已经做到极大的无私和善良,而不是投机取巧,不然总会露馅。
而刘学保的价值观已经扭曲,他当时策划着一件大事,目的就是为了能当上英雄。
这时候正值冬天,刘学保喊来了李世白前来大桥上见面,虽然在桥上见面确实显得有点诡异,但是李世白也没想那么多,就这样赴约去了,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会是自己走向死亡的路程。
这时候刘学保已经在大桥上等着他:“过来啦。”
“你干嘛把我约到桥上啊。”只见李世白话音刚落,刘学保便拿出准备好的炸药准备来个一不做二不休,大桥瞬间成为一片废墟,而两人都付出了代价。
不幸的是,李世白因此而丧命,而刘学保的手掌也开花了。
他最终失去了左手,但是他的性命保住了。
不得不说刘学保为了当英雄还真是拼命,他难道就不怕自己也丧身黄泉吗?其实他在之前肯定做好了万全之策。
其实李世白一开始还有呼吸,但是渐渐地情况越来越差。
等到一切稳定之后。便有相关人员询问刘学保整件事情的过程是怎么样的,谁知道这时候刘学保竟然熟练地撒起了谎。
“是他非得想炸毁大桥,我为了阻止他做傻事,与他起了争端,于是他便拿出炸药来,然后我就负了伤。”身边人听到后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那个时候破案手段并没有现在这么高超,一开始讯问人员还不能完全确定刘学保的话是实话。
但是刘学保又紧接着加了一句:“李世白曾经是国民党,他还是副连长呢?”
这句话一出,当时讯问人员瞬间觉得整件事变得合理化了,于是便没有再多加探寻,因为以当时的条件来说也无法再继续查探下去了,因为李世白已经死亡,而“目击证人”只有刘学保一个人。
因此李世白就成了人人讨伐的“犯人”。李世白已经死亡,但是他的家人也因此过上了“地狱”生活。
刘学保成为“英雄”
其妻子被派到了农村干一些苦力活,而李世白的孩子也蹲了牢狱。这时候刘学保成了人人敬仰的“大英雄”。
李世白的家人因为他的“连累”,在亲戚朋友面前也无法抬头,过得都是猪狗不如的生活。
而刘学保就不一样了,他的神色都变得比以前神气了,毕竟现在是“功成名就”了。
人们纷纷称赞他为人十分英勇,在那个情况下,甚至还敢去拦一个手拿炸药的人。刘学保被这些掌声包围着,渐渐地他终于感受到了“英雄”的滋味。
“刘先生,你可真是大英雄啊,你的左手因此废了,我敬佩你!”
“刘先生,你这堪比活雷锋啊,真不错,换成我,我就不敢这样做!”
一时间刘学保想要的社会地位已经得到,但人们不知道的是,“英雄”的外壳下,是一颗魔鬼般的心。
当时的英雄连环画特别流行,刘学保经常想象要是自己能够上连环画就好了,不过他确实算是实现了上课本的愿望。
当时的小学课本里也记载了刘学保英勇的故事,这让刘学保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现如今回想起来,一个这样的魔鬼却成了“英雄”,这将会荼毒多少孩子幼小的内心,幸亏到最后他的阴谋被发现,否则现如今他还是个“英雄”。
身边的亲戚朋友也纷纷靠近他,他变得更加猖狂,而他也逍遥快活了将近20年。
但是老天有眼,在放过了刘学保18年后,终于刘学保的罪行被人们细心发现。
李世白的冤屈被解除
其实这件事情刚刚发生后,李世白的亲人朋友都不相信他是这样的人,而且感觉他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去这样做。
他当时的工作不错,且家庭和睦,怎么可能以身犯险去炸大桥呢?而且李世白一向乐于助人,怎么可能会这样呢?
1978年,李世白的同事们便组织起来向上级部门写了信,其信中表明了自己对当年一事的怀疑,且写出了当时事情的可疑之处。
上级收到信后,觉得很有道理,当时确实疏忽了这其中的众多疑点,于是他们从这时候就开始了重新调查之路。
但是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现在想要重新翻案的话非常之难,因此需要很长的时间调查。这一调查就是好几年。
直到1983年,有关部门形成了调查组,对这个案件展开了调查,在经过了一环环审问之后,才明白原来刘学保之前所有的说辞都是编造出来的。
“对不起,是我的错,我...”只见刘学保声音哽咽,这场面像极了“鳄鱼的眼泪”。
他自己想实现自己的英雄梦,殊不知这个“梦”竟是以别人的生命和名誉为代价。这种错误是无法被世人所原谅的。
当时的李世白无辜的被骗到了甘肃省的一座大桥上,现如今回想起来不禁让所有人都感到唏嘘。
而刘学保最终也被相关部门抓起来,最终的结果便是无期徒刑,而李世白终于获得了清白。
现如今刘学保成了罪犯,这也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
参考资料:
《公安志》中的案件5——刘学保故意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