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中,对高等教育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了特别规定,即取消传统编制,但保持其事业单位的身份,转而采用备案制管理。这一变革导致公立医院内部人员结构细化,形成了包括正式登记在编人员、备案管理人员以及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等不同类别。其中,正式登记与备案的员工被视为医院的核心职工,而合同工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的员工则被归类为非正式职工,享有不同的工作保障和福利待遇。
这些医院采用了一种特殊的“差额补助事业编制”模式。鉴于医院兼具商业运营与公益服务的双重特性,拥有自身的营业收入,同时承担公共健康服务,因此,地方政府会根据医院的实际盈亏情况,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作为补充。这种机制确保了在编及备案员工的薪酬稳定,且在职称晋升、职务提升、奖金福利等方面,他们通常能享受到比地方公务员更优厚的待遇,这与医院的经济效益直接相关。
备案管理人员,有时被称为“控制额度”人员,是公立医院改革进程中特有的人事管理类别。这一制度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同机构编制部门,基于医院床位数量来设定人员控制额度。改革采取渐进策略,“既往不咎,来者可追”,即现有在编人员保持现状,而新入职的正式专业人员则纳入备案管理范畴。随着在职在编人员因调动或退休而自然减少,其编制被回收,逐步实现所有正式员工向控制额度或备案制的转换,以全面实现公立医院的备案制管理改革目标。
此外,医院还雇佣了一批合同工、临时工及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的辅助人员,以满足后勤支持需求。这些员工依据劳动合同获得报酬,与正式职工相比,他们不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
现在是后勤行政人员有编制,而临床护理人员多为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