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可如果这个“无条件”成了单行道呢?”你能想象,一个母亲40年前亲口宣布跟女儿断绝关系,40年后却将她告上法庭,为了一笔36万的赡养费?
这看似匪夷所思的事情,真实发生在江苏的一对母女之间。
是什么样的经历,让她们的人生轨迹变得如此冰冷而复杂?
偏心的母亲:母女为何在早年间决裂?
在许常英的记忆中,她的母亲吴文君总是以大儿子为中心。
早年间,吴文君一心扑在许建国身上,满心满眼都是这个“家中的希望”。
可到了许常英出生后,母亲的态度肉眼可见地冷了下来。
小时候,她被寄养在姨妈家,搁在今天看,这几乎是“不负责任”的代表。
三岁接回家后,许常英本以为能跟母亲亲近些,换来的却是冷冰冰的态度和日常忽视。
更让她寒心的是,在她年少时一次烧着头发后呼救,母亲淡淡地说了句“自己惹的事自己解决”。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失望如同一块冰,悄悄覆盖了母女感情的萌芽。
真正的决裂发生在许常英18岁那年,她恋爱了,准备结婚。
但吴文君却因两人“同姓不能结婚”的陈旧观念坚决反对,甚至以断绝母女关系威胁。
两人从那时起分道扬镳,许常英结婚离家,再也没回头看。
赡养费纠纷:40年未见面,却为何对簿公堂?
多年不联系后,吴文君年老住进了老年公寓,本以为靠着自己的退休金和大儿子的接济,日子还能过得舒心。
谁知道,仅6年时间,她的积蓄加上儿子的补贴都用光了,老年公寓的费用一下子成了难题。
无奈之下,吴文君想到自己还有两个孩子,于是把许常英和小儿子许建军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许常英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她觉得,这位“40年前就跟她断绝关系的母亲”并没有资格向她索取赡养费。
但法律并不承认“口头断绝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许常英和她弟弟分别承担部分赡养费,并每月支付固定的生活费。
令人意外的是,虽对赡养费感到不满,许常英还是选择听从判决,不仅按时支付费用,还希望通过努力缓和关系,再次认回自己的母亲。
然而这份努力,似乎依然得不到回应。
和好到决裂:大儿子的归来为何再次让她们反目?
母女的关系一度在努力下有所缓和。
许常英开始时不时去老年公寓看望母亲,带些水果和生活用品,可一切又在大儿子许建国从国外归来后发生了改变。
许建国的回国带来了母亲无法掩饰的欢喜。
她时常提起大儿子的好,他为她买衣服、带食物,为她带来关心。
但吴文君对许常英的态度变冷了,不仅不收许常英送来的东西,也总是避开与她交流。
这一次,许常英看清了母亲心中没有她的位置。
最终,她给了母亲一笔钱后,默默地选了退出。
冷暖人心:母女关系如何影响“孝”与“责任”?
有人说,孝顺是人之常情,血浓于水的亲情不该被条件所制约。
但不是每一段亲情都能自然生长,特别是在关系早已冰冻的情况下。
许常英从不曾亏欠母亲什么,但母亲的长期偏爱与漠视,让她被迫在道义和感情之间挣扎。
这段母女关系似乎验证了一个事实:孝顺是义务,但亲情需要维系。
吴文君对大儿子的偏爱和对女儿的冷漠,让本可以修复的关系错过一次又一次机会。
最终的结果,是一场对簿公堂的拉锯,夹杂着法律与人情的微妙冲突。
结尾:人生中难有绝对的非黑即白,有些关系即使法理逼近,对情感的裂痕也无能为力。
母女之间的故事告诉我们,亲情不仅仅是血缘,而是需要用心经营的桥梁。
如果一方坚持冷漠,另一方的热情终究也会消失。
孝顺是我们对父母的责任,可感情的纽带更需要两端的人共同用力。
如果只剩下一方独自支撑,人情终究会败给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