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恶犬咬伤2岁幼童,有谁需要对此事负责

酒精灯不可吹灭 2023-10-18 00:36:30

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有大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使女童受伤严重。母亲邓某牵着女儿唐某走出大楼后,黑色犬只立刻围上来,对唐某展开撕咬,并将其拖至草坪,过程持续40多秒。期间,有一只白色犬只围在附近,但并未实施攻击。最后,有一位保洁员用拖把将涉事犬只撵走。据报道,涉事犬为一条罗威纳犬。现在,我们探讨一下这一事件,分析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狗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在这个事件中,狗主人的责任显而易见。按照我国法律,养宠物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宠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恶犬咬伤了一名2岁的幼童,责任便明显地落在了狗主人身上。

狗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养狗责任:养狗人需要确保其狗的行为不会对他人构成威胁,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在这个事件中,恶犬发动袭击,表明其主人未能履行这一基本责任。

监管责任:狗主人需要时刻监管宠物,尤其是在与他人接触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重要。狗主人未能妥善监管狗的行为,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狗主人需要承担因其宠物伤害他人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这个案例中,伤害的后果显然是严重的,因此狗主人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和潜在的精神赔偿。

刑事责任:狗咬伤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过诊断,小女孩唐某身体多处被咬伤,包括右肾挫裂伤和右侧肋骨骨折。这种伤害对于一个2岁的小女孩来说,很可能已经构成重伤。在本案中,狗主人未能妥善看管自己的宠物,导致狗离家并伤害他人。因此,狗主人已经涉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女孩的家属不谅解,狗主人很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和可能的刑罚。

物业的责任 :

物业公司在这起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此事件是突发的,而且物业工作人员并不在附近,那么很难认定物业公司有责任。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狗多次伤人,或多次被投诉,而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采取措施,那么物业公司可能没有尽到其管理责任,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女孩母亲曾透露,小区之前就发生过狗咬人的情况,“我们有邻居抱着小孩子,那个小孩子才几个月大,妈妈抱着他的在羽毛球场,然后就有一条狗过来咬了他们。” 这一情况表明,不只是这次的事件,小区内之前也发生过狗咬人的情况。显而易见,物业公司应当也要担负一定的责任。

恶犬咬伤2岁幼童的事件是一起令人深感痛心的事件,希望小女孩能尽快康复。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引起重视,加强宠物管理、监管以及对宠物主人的责任教育,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保护无辜人的生命和安全。

对此,你是怎么看呢?欢迎发表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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