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代表议事,是有严格的程序的,主持人不能严格的按照程序办事,是不是就在为日后的“造假”留下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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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村民议事制度已经多少年了,对村民议事的程序已经不是那么陌生了。这届村民委员会也已经任期4年,按理说农村的各项工作,早已经了如指掌。村民代表开会议事要解决什么问题,如何召开会议?怎么样进行表决?正反两个方面的意见如何处理?最后以什么样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各种材料怎样归档?都是一清二楚的。
然而,这些年有些农村在开展村民议事过程当中,打着村民代表的旗号,行某些个人意愿,采取开会走形式,会后做“手脚”的方式,愚弄村民代表,欺骗农民群众的现象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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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开会,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既然规定了参会的人数,这就意味着凡是要议的事情,就必须要通过开会的形式来解决,并不是找几个人,或者说让自己的亲信随便挨家走走,明里是在“征求一下意见”,实则是在贯彻某些领导人的个人意思,回到办公室往档案里一写了事。这样搞来的所谓意见,还有其本来的真实性吗?这样的“议事”还不如说是在灌输。
再说村代表开会议事,按照原则和通常做法,应该在代表开会之前,就应该把要讨论的议题交给村民代表,让村民代表带着议题,到他所代表的那些农户家征求对“议题”的意见,然后在开会时,由村民代表把几方面的意见都带到会议上,要根据村民的不同意见,让代表们在会上反复讨论论证,哪个方面的意见正确,哪个方面的意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和利益,就要采取哪个方面的意见,思想统一后,让代表们以书面形式表决,不能用举手的方式,随便清点一下了事。书面表决不仅是代表更真实表述,事后也有据可查。
代表们表决结束后,要当场清点票数,当场公开表决结果,然后写进会议记录,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这样的会议程序才真实有效。
现在有些农村,根本不尊重村民代表,开会就是为了走形式,一切都是某些人自己的意愿,把自己的想法在会上一说,村民代表还没理解是怎么回事,就举手表决,马马虎虎清点一下,就宣布“通过”,会后自己把会议记录按照自己的想法一写,完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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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村民代表谁也不知道谁到底是不是同意还是反对。
有个村在分配征地款的时候,不知道村干部到底是什么意图,村干部一致同意分给那些后迁来的农户,说二次分地时没有给他们分地。为这事就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村干部在会上把他们研究的决定一说,就让代表举手通过,许多代表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说多数人同意了,会议就这样结束了。会后代表们一踫头,才知道被人愚弄了。这个事,到后来又岀现了反复,只因为是事情太大了,如果不是涉及到全体村民,也许这件事永远就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