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当夫妻双方都不愿意要孩子时,离婚问题就更加复杂了。毕竟,在家庭法律中,关于孩子的抚养和监护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那么,如果夫妻离婚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而“未成年人”指的是18岁以下的青少年。因此,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孩子问题通常是最棘手的。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放弃对孩子进行监护和抚养权,并且没有其他亲属或机构能够承担这个责任,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这个未成年人交由收养机构或其他专业组织来照顾。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总是那么简单。因为作为父母,他们有着道义上和法律上对自己下一代负责任的责任感。所以即便双方都表示不再需要监管,不再付出精力时间等给予该孩子合适照料, 也需要经过严格审查流程。
在这种情况下, 法官会调查究竟是否真正存在无人抚养及监管, 在此之前不会轻易认定。 在许多案例中, 如果该家庭还有其他亲属可以担起照顾任务,则优先考虑转移到其它家庭内部处理;如果没有,则可能会通过司法裁决,以此确定由哪些专业机构接管该未成年人。
但是,请注意:除非非常特殊情况(例如父母身患重大疾病、生存困境等),否则,放弃自己下一代应负担之外,所有支持与帮助仍然被视为极端罕见事件.,这也说明了在涉及到小孩时候,,不论从道义还从匹配国家立场看待问题后果挺严重。
总结来说:虽然在特殊情况下福利机构可以接手,但需要的条件必须要符合, 大多数情况下, 双方配偶必须谨慎地思考好各种影响,郑重权衡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