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万物都有一个基础逻辑,比如我们写文章用的电脑,它的基础逻辑就是二进制,所有的程序编码都是基于“0”和“1”的逻辑运算;社会关系的编码就是“利”和“害”,当前正值俄乌冲突,世界所有国家都在选边站队,我们普通人看不懂为什么有些国家那么不要脸、那么弱+智、那么搞笑,明白了利害关系就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那么《道德经》的基础逻辑是什么呢?有朋友可能马上就会想到“有”和“无”。第11章老子给我们列举了三种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得出了“有之以为利,无之有为用”的结论。的确,“有”和“无”可以构成逻辑思维,但它并不是《道德经》认识论的“基础逻辑”。什么是“基础逻辑”?“基础逻辑”就相当于几何学中的“公理”,它不但不需要证明,而且能成为证明的证据,是事物的出发点。“有”和“无”之所以不构成《道德经》的“基础逻辑”,是因为它派生于另一种思维实事,那就是“知”和“不知”。《道德经》第71章写道:
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惟病病,是以不病。
这句话里就揭示了人类认知的一条公理,即:对于宇宙自然中存在的万事万物,我们人类有“知”的一面,也有“不知”的一面。
大家一看这不是废话吗?可不就是废话嘛!这个认知还需要证明吗?不需要的!这就是公理的特征,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承认和接受。你一定要坚持不接受,那么你可能就是两种人,一是全知,一是全不知。如果是全知你就是上帝,如果是全不知,你就是白痴。二选一,选哪一个呢?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放弃选择,而是承认“我有所知,也有所不知”。
这个认知太重要了,如果不拿出来研究,大多数人可能就没有思考过。那么对于“知”和“不知”又会产生认知,在此基础上就会分别派生出两种不同的态度,合起来就是四种:
1.知——知:能认知到自己的所知;2.知——不知:能认知到自己的所不知。3.不知——知;认知不到自己的所知;4.不知——不知;认知不到自己的所不知。把前两种情况合起来分析,所知和所不知都能认知到,自然就会产生两种认知思维:一是因为我有所不知,所以能认知到我的认知是有局限的;二是我能从我的所知,联系到我的所不知,就是第47章描述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这两种认知能把“知”与“不知”进行融通,互为因果和促进,其基础是“知不知”,所以老子认为这种认知是“尚矣”。
把后两种情况合起来分析,也会产生两种认知思维:一是自己的所知是一种没有体系和融通的认知,不能帮助自己达成任何目标;二是认为自己的所知就是全部世界,以此为出发点肯定是失败的结局。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所知都认知不到,怎么可能认知到自己的所不知?所以“不知知”才是根源,这种认知是“病也”。认知不足和缺陷归根为不能正视和接受认知的局限,这是造成“自是、自见、自矜、自伐”的“基础疾病”。
再来看“有”和“无”,其实是派生于“知”和“不知”这个“基础逻辑”上的哲学概念。对于人类来说,现已取得的认知成果“知”就是“有”,其显像就是“有名”;尚未认知的事物“不知”就是“无”,其显像就是“无名”。对于个体来说,其所“知”就是“有”;其所“不知”就是“无”。
套用到老子“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这个“公式”就可以得出另一个“公式”:
知无,尚矣;不知有,病也。
理解了“知”与“不知”的基础逻辑,《道德经》第1章就非常明白了:
“道”作为万物客观存在的属性,是可以被主观认知并遵行的,但“道”被认知和遵行,并没有恒定不变的途径。“道”被主观命名,正如人们对其它客观事物的命名一样,意味着对事物进行了主观的规定性,这种主观的规定性也并非是恒定不变的。天地之始万物混沌“无名”;正是因为人类对万物进行了主观定义,事物才成为“有名”,“有名”的万物就像孩子有了自己的母亲。因此,我们在认知事物的时候,要以“无欲”即超越主观的思维,去观察未知世界的奇妙;同时也要以“有欲”即主观能动的思维,去辨识已知事物被主观定义的原理。这两种思维方法互相依存,肯定再肯定,肯定又否定,否定之否定,这才是认知世界的正确方法,只有按此方法,才能打开宇宙自然的众妙之门。
“知”和“不知”的基础逻辑也是我们学习、生活和工作实践的指导,至少给我们三点启示:
一、我们的认知思维既有主观能动性,同时又有局限性,要对认知原理形成客观的认知;二、对于主观上已有的认知“有”,虽然给我们提供了认知的便“利”,但要时刻保持警惕,即“弱之”;三、客观世界的本原性和绝对性“无”才是认知的根本,才是“用”的基础,所以凡事要从“无”出发,即“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