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本该安享晚年,却仍在为三十八年前的冤苦奔走呼号。她叫王某霞,曾是北方工具厂的正式职工,却在1988年被工厂以莫须有的名目开除,从此踏上了一条漫长而坎坷的维权之路。三十多年来,她坚称自己遭受陷害,并指控北方工具厂部门存在钓鱼执F、以权谋私等一系列“社会性质组织”行为,更令人愤慨的是,当地各级相关部门被指为北方工具厂充当“保护伞”,令她的维权之路难上加难。
一桩疑点重重的“容留事件”
时间回溯到1987年12月19日,北方工具厂部门对王某霞实施了精心策划的“钓鱼执F”。他们相关人员李某武假扮不轨人员,前往王某霞家中,并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容留他人卖Y”为Z名对她进行讹赖,最终将其开除厂籍。
王某霞提供的材料显示,整个事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首先,材料存在明显的涂改和伪造痕迹,关键证据缺失,证人证言前后矛盾,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其次,李某武作为北方工具厂的相关人员,其行为被牡丹江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因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安排到其家进行活动的”。如此荒唐的解释,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漫漫维权路,处处是“保护伞”
面对如此公然的不公,王某霞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她曾多次有关部门等反映问题,寻求公正的处理,却一次次地失望而归。
牡丹江市有关部门在1990年的一份答复意见中,承认了李某武不轨行为的“工作需要”性质,但却对北方工具厂部门的违F行为不予追究,不了了之。X访部门则在1994年的一份报告中,声称已经对王某霞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但王某霞本人从未收到任何正式的处理意见,也未获得任何赔偿,所谓“妥善处理”不过是敷衍塞责的托词。
更令人齿冷的是西安区某院失职负责人金某焕的态度。他在受理王某霞控S假卷宗事件后,先是承诺彻查此事,给王某霞带来了一丝希望。然而,这希望很快便破灭了。金某焕在之后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甚至炮制了一份对王某霞不利的假笔迹鉴定结论,并将该结论提供给了北方工具厂和其他相关部门,使得王某霞的维权之路更加举步维艰。
三十八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王某霞从壮年步入暮年,她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个公道,一个清白。然而,她却迟迟难以实现。一个企业的部门,竟然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践踏弱势群众,而各级相关部门本应伸张正义,却选择视而不见,甚至为虎作伥,充当“魔爪”的“保护伞”,这究竟是怎样的F治社会?
王某霞的故事令人心痛。我们不能让一个七旬老人的泣血控S被掩盖,不能让“魔爪”逍遥自在,更不能让“保护伞”继续为所欲为。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严惩不F分子,为王某霞讨回公道,还她一个迟到的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让群众都能在阳光下平等地享受法律的保护,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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