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
应该说,这些民事纠纷,很多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但民警却不得已而为之…
这些民事纠纷,不仅牵制着大量的警力,也让民警感到头痛…
以法明理,用情暖心是不够的,有时候,甚至民警要自掏腰包,付出真金白银,才能息事宁人。
案例1:黑龙江哈尔滨。在中央大街,小孩不小心踩脏大妈的鞋,家长道歉说拿湿纸巾擦一下,大妈称鞋是名牌,不能擦,要赔钱。
民警到现场后,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大妈不依不饶,绝不松口。民警自掏腰包给大妈30元才解决问题。
吃瓜群众说,什么名牌不名牌,还不是为了碎银几两?
案例2:居民楼的楼上下层邻居因滴水问题吵架甚至拳脚相加…
经过民警费尽周折的调解,楼上的李某坚持要800元,楼下张某声称只能出200元。结果就是民警自掏腰包400,张某再追加200元,凑足数目促成调解。一些业主说,什么远亲不如近邻,还是“毛爷爷”来的现实!
案例3 宁夏原州区兴康路与上海路交叉路口,一台四轮电动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被闯红灯经过斑马线的电动自行车刮擦到了…
四轮车驾驶人执意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聋哑女子)赔偿自己200元,但女子只能拿出100元赔偿费。
出警的民警张聪费劲口舌,最终将赔偿降低为150元,并自掏腰包50元,才调解成功。
要知道,民警每个月工资也不高啊,手头并不宽裕。一些人是省吃俭用、入不敷出…
虽然有时候,金额并不大。但细水长流,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为了化解民事纠纷等,社区老民警甘肃,13年自掏腰包2万元!
但民警为什么要这样做?
老甘说,一是警情多,希望尽快把事情处理好。因为往往这一警还没有处理完,下一个警情又来了…
二是怕由小变大,夜长梦多。“花钱买平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以避免事态恶化。
厦门市公安局在各个派出所设立调解民事纠纷的“议理堂”,由政府财政拨出一定的经费,可以说有效的解决了民警自掏腰包的问题。
这样的做法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