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案例蚌埠市怀远县龙亢液化气有限公司等 9 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2024 年 8 月 29 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8 年 9 月 15 日,龙亢液化气有限公司等 9 家瓶装液化气站负责人协商,按各液化气站当时在蚌埠市怀远县所占市场份额,确定认缴股份比例,共同入股联合经营聚源公司,销售利润由聚源公司按月统一汇总并按约定比例分配,达成划分销售利润的垄断协议,并于 2019 年底至 2021 年 8 月实施该协议,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合计 75.08 万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3 家车辆检验机构垄断协议案:2024 年 7 月 22 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2021 年 3 月 13 日,景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 13 家车辆检验机构召开会议协商统一上调检验服务价格等事宜,就上调 5 座和 7 座小型汽车检验费用达成垄断协议,并相继实施,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 232.83 万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协会组织 9 家驾校垄断协议案:2024 年 9 月 3 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2022 年 3 月起,秀山运输协会多次组织并推动 9 家驾校负责人达成垄断协议,约定统一涨价,由协会统一收取报名费,按比例统一向 9 家驾校分配销售收入,实施了固定价格、划分销售收入的协议,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合计 39.15 万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例涉 “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专利”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扬某药业集团广州海某药业公司、扬某药业集团公司与合肥医某医药股份公司等的纠纷。合肥医某医药股份公司拥有枸地氯雷他定有关专利权,是生产 “贝雪” 所必需的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的唯一供应方,其与扬某方既是涉案原料药的供需双方,也是枸地氯雷他定制剂的竞争双方。扬某方认为医某方利用其在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限定交易、大幅提价等,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难以认定其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2024 年 8 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独家代理” 方式取得国内最大的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数据,并拒绝向其他信息服务商提供,构成拒绝交易行为 。同时,该公司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信息服务时规定 “70 万起售” 的交易条件,构成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行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53.28 万元。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和四川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2024 年,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被罚款 712.83 万元,四川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被罚款 118.82 万元。行政垄断案例海南省卫健委行政垄断案:2024 年,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海南省卫健委因限制海南公立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承保企业、保险经纪机构,被指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责令海南省卫健委梳理仍在生效的其他政策措施和参与印发的其他有关文件,限期完成整改并向上级机关和反垄断执法机构报送改正情况。轴辐协议案例“工业润滑油” 轴辐协议案:呼和浩特市汇某物资公司与壳某 (中国) 公司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明确轴辐协议的认定标准,对于品牌供应商组织和主导下游销售商达成轴辐协议,限制品牌内竞争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横向垄断协议案例“交通信号控制机” 横向垄断协议案:安徽科某信息产业公司与安徽中某科技股份公司垄断纠纷。确认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以将对方排除出市场为核心目的和基本内容的协议全部无效,明确违反反垄断法时合同无效的范围。“米线生产商” 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联合抵制交易的认定。建材行业:2024 年 1 月 24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云南砚山县 11 家砖厂垄断协议案件。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期间,涉案 11 家砖厂加入砚山县制砖协会,并缴纳保证金或会费。2018 年,砚山县制砖协会三度组织会员企业开会达成垄断协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了砖价及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措施,如发现企业砖价便宜 1 分则罚款 1 万元等,构成达成并实施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的垄断协议行为,最终被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 3% 的罚款合计 68.63 万元.电气设备行业:在 “无励磁开关” 横向垄断协议案中,2015 年武汉泰某变压器开关公司起诉上海华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2016 年 1 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华某公司仅能生产特定种类的无励磁分接开关,对其他种类的无励磁分接开关只能通过泰某公司供货转售给下游客户,且销售价格要根据泰某公司的供货价格确定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调解协议》构成分割销售市场、限制商品生产和销售数量、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该《调解协议》内容也与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无实质关联,违反反垄断法强制性规定,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涉案《调解协议》全部无效.食品行业: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八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云南润某食品有限公司联合昆明林某秋谷食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被诉垄断行为人达成并实施了横向垄断协议 。具体包括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确定米线的统购价格,再通过股东会决议、调价通知等形式固定米线的零售价格、供货价格,还要求中间商和米线摊位只能派送或销售协议厂家生产的米线,如违反则须支付违约金,同时协议厂家将联合断供等,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固定商品价格、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并判决甲公司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110 万元,乙公司等 7 位被诉垄断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医药行业: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2020 年 11 月市场监管总局对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和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23 年 5 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岩棉行业:新疆 5 家岩棉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于 2021 年 11 月对其立案调查,并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