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剥皮实草的洪武大帝朱元璋,雍正皇帝反腐效率如何?

大王右史 2023-05-13 16:56:01

反腐肃贪一直都是各时代统治者着力解决的吏治问题,即使是在阶级压迫严重的封建社会,也不乏重典肃贪整治官场的统治者。在我国历史上,洪武皇帝朱元璋和雍正皇帝胤禛可谓是鼎鼎有名的两大帝王,两人都是出了名的勤政、务实,除此之外这两大帝王还有一个共通点:重典治贪。

尤其是朱元璋,他整治贪官污吏的手段可谓令人闻之色变,剥皮实草简直是家常便饭。那么我们纵向对比一下,洪武皇帝和雍正皇帝谁的反腐政策是有效果的呢?或者说,谁的反腐效率更高呢?

洪武皇帝朱元璋的反腐肃贪

朱元璋痛恨贪官污吏与他幼年时代的经历有关。元朝末期吏治极其腐败,各种杂税压在百姓头上,底层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恰巧朱元璋就出生在一个非常贫困的农民之家,在他少年时期,吃尽了饿肚子的苦,一家人辛辛苦苦种地,给地主家放牛做工不过就是想求一顿饱饭。但似乎是命运捉弄,这样简单的梦想不仅没有实现,还跌落更深的深渊。

元顺帝至正四年,由于旱灾蝗灾等天灾肆虐,土地颗粒无收,如何活下去成为摆在朱家人面前的头等大事。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在一家人节衣缩食希望熬过饥荒的时候,征税的小吏又横加刁难,将仅有的粮食都横扫一空。

朝廷本来下拨有赈灾物资,但是在官员们从上至下的层层截留下,最后下发到老百姓手中的已所剩无几。许多像朱家人这样的穷苦家庭已经被逼上绝路。

半个月内,朱元璋的父亲、大哥等至亲先后被饿死,朱元璋忍着饥饿和悲伤乞求地主刘德,希望他能看在自己多年为其放牛的面子上给自己的亲人施舍一块坟地料理后事,不曾想被刘德连打带骂赶出家门,幸亏好心邻里帮忙,几位亲人才没曝尸荒野。

朱元璋亲眼见证了官吏和地主阶级对对穷人的无情盘剥和压榨,经历了绝大多数底层人民相似的家破人亡的惨剧,深知人民生活之艰辛,也因此种下了对贪官污吏的仇恨种子,这也是他采取严刑峻法处置贪官的重要原因。

那么洪武大帝朱元璋为了惩治腐败官员都做了哪些努力呢?

首先制定典章制度,朱元璋亲自把关编纂《大明律》和《大诰》。朱元璋根据历代律法以及自己的一些见解针对贪官污吏设计出极其严峻的刑罚,将官吏腐败作为仅次于十恶的重罪,专门列出“六赃”置于《大明律》卷首,又设置《受赃》卷细化惩罚措施,规定官员贪墨者无论首从并赃论罪,一贯以下就要杖责八十,到了四十贯就要处斩,八十贯处绞刑,相较于元代300贯处斩的规定可以说严酷数倍。

相较于《大明律》,《大诰》虽然并不是正式的国家法律,但对贪污腐败官员的惩罚措施比《大明律》更为残酷,比如《大明律》中规定官员贪没但不枉法的可以免除死刑,但在大诰中却有许多贪没不枉法的官员被处以枭首或凌迟。《大诰》四编236条,过半都是与贪污犯罪有关的。此外朱元璋还极力推行连坐,对于一些贪官污吏层层追查,仅洪武十八年郭桓案就有上万人被下狱,数百名侍郎以下官员被处死。独创“皮场庙”,对贪赃六十两以上的官员剥皮实草,警示后人,其手法让贪官污吏闻之战栗。

《大明律》和《大诰》中对官员贪污行为不仅论罪重,而且治罪条文比前代也更多,可见朱元璋对贪腐的憎恨程度。

其次朱元璋还鼓励平民百姓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他在午门为喊冤百姓设置了登闻鼓,创造性允许平民状告官员,甚至对于一些犯罪事实确凿的贪官,老百姓可以就地绑缚到南京,如果有人胆敢包庇阻挠,即处于株连重罪。

最后朱元璋又大力建设中央到地方的监察体系。中央设置都察院,专门负责纠察百官贪腐,一旦发现有官员贪污腐败立刻就可向上级汇报。不仅如此,针对中央有事权的六部,又设置给事中进行监督。地方上设置巡按御史,由中央指派监察地方,可见当时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监察体系。对于监察官员,朱元璋特地规定,监察官员贪污腐败者罪加一等。监察官员的选派也十分严格,需要进行笔试、面试层层筛选,还有半年到一年不等的试用期,期满后合格方可任命。

朱元璋对贪污腐败的整顿是卓有成效的,虽然未能杜绝,但相较于前代,洪武年间的吏治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改善,

雍正皇帝胤禛的反腐肃贪

雍正皇帝是清代著名的勤政皇帝,康熙后期,吏治腐败,康熙皇帝无力整治,当时的官场风气乌烟瘴气。胤禛即位后立刻开始大张旗鼓整顿腐败。他主要采取了四种手段。

一是清查亏空。康熙王朝后期,腐败问题愈演愈烈,胤禛对当时的情况非常了解,但是因为时机尚未成熟并未采取措施。康熙皇帝驾崩后,他登上皇帝宝座,开始大刀阔斧整治腐败。

面对康熙年间遗留下来的财政亏空问题,雍正皇帝严令地方官员三年内将地方财政亏空如数补足,否则治重罪。若是等三年后补完了亏空,其后再犯,则罪加一等。当时两湖地区亏空严重,他一方面罢免大批贪官,查抄家产填补亏空,一方面实行连带责任,对于没能力偿还的贪官,一部分由其上级承担,一部分由其亲友承担继续偿还。对于贪官中有子做官的立刻处理。雍正皇帝的雷厉风行为他赢得了“刚猛”的赞誉。

二是高薪养廉,推行耗羡归公。清代实施俸禄制,但是当时官员的工资很低,远远不够其日常生活开销,这也是官员腐败的一大诱因。当时许多官员借朝廷征收赋税的机会,以损耗为由大肆摊派,不仅加重了百姓负担,还给国库造成了损失。

针对这一情况雍正皇帝下令推行耗羡归公,即火耗由国家统一征收,数额固定,而从这批征收的耗羡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发给各级官员,“养廉银”一般在官员工资的10-100倍不等,这笔额外收入极大地提高了官员待遇,使得大批官员跳出了被迫贪腐的怪圈,成效十分显著,而且还提高了官员效率和国库征收。

三是整肃风气,任用清廉官员。清代官员上任有一个约定俗称的规矩,就是新任官员要给上级送礼,以求得上司庇护,在一定程度上带坏了当时的政治风气。雍正元年,雍正皇帝即下令要求各地刹住这一不正之风,如有再犯严惩不贷。

此外雍正皇帝还非常重视清廉官员的选拔,注重将廉政官员作为反腐肃贪的主力军,他认为只要官员本身忠于国事、一心为公,就可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秉承着“为治之道,首重用人”的指导思想,雍正皇帝培养选拔出如田文镜、常德寿等一大批清官,打击朋党整肃官风,风气为之一振。

四是采取密奏制度。雍正时期,密奏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他曾经不无得意的说“朕之耳目,天下之所共知”。在密奏制度下,天下臣民如履薄冰,小心翼翼,非常注重行事规范,生怕一不小心被别人抓住把柄上报给皇帝。而且密奏制度很好的保护了举报人,由于只有皇帝知晓奏事人身份,非常好的避免了打击报复事件发生。

洪武皇帝和雍正皇帝谁的反贪效率更高?

洪武皇帝和雍正皇帝对贪污腐败的政治各有特色,那么谁整顿贪腐的效率更高呢?

首先看洪武皇帝朱元璋,朱元璋主要依靠严酷的刑法对贪官污吏进行震慑,在当时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朱元璋采取的措施有很大的局限性。在明代监察制度中,监察官员并没有对贪官进行处分的权力,完全依靠皇帝进行决断,遇到朱元璋这种勤政爱民、对贪腐深恶痛绝的皇帝时能有效遏制腐败,震慑百官,但一旦遇到昏庸无能的皇帝,就无法达到监察目的,甚至可能出现监察权力被滥用的情况,比如一旦监察官员本身有问题,他们就会利用自身权力打击异己,导致忠臣蒙冤、小人猖獗。

此外对于巡查御史等官员并未制定相应的监督举措,巡查御史主要监督别人贪污受贿,却没人监管巡查御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监管缺失,许多巡查御史最后成为贪官污吏的保护伞。

总的来说朱元璋对贪腐的整顿着重突出严刑峻法,以堵为主,简单粗暴有效,但不足之处就在于对皇帝的依赖性很强。皇帝精明,吏治清明,皇帝昏庸,吏治必然腐败。历史也证明了朱元璋整治贪污仅仅在洪武年间收到了奇效,洪武以后的明代吏治逐步走向腐败,未能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

再看雍正皇帝胤禛的反腐措施,胤禛的手段比较多样,追赃、养廉、选官、监察结合,虽然并未采取严刑峻法,但是却以怀柔的手段有效化解了贪腐。比如养廉银制度就让一大批官员悬崖勒马,选官方面也从根源上对腐败进行遏制,官员尽忠国事,则大大降低了贪腐概率,再辅佐密奏制度,可以说有效的整肃了当时的官场风气。

从这些反腐措施的比较上来看,雍正皇帝的肃贪举措无疑是更胜一筹的。相较于单纯的依靠刑法和不够完善的监察体系,雍正皇帝另辟蹊径,以高薪养廉、严格选官、密奏监察的形式从源头上疏通官员腐败,相对而言更具有长效性。

参考文献:

1.《雍正时期反腐倡廉举措及其对当代的启示》

2.《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措施对当代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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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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