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招商公司运营思考:04资源整合的策略只有——占据先发优势

风斯若之 2025-03-02 17:40:42

书接上文,在上一篇当中,我谈到了招商公司与招商局的差别应当体现在“资源整合”层面上,如果要把待整合资源作为招商公司的“筹码”的话,最直接的方式就应当是——占据先发优势。虽然说某项资源的拥有方不大可能只与一家招商公司合作,但是谁越早与这家资源方签订合作协议,所拥有的谈判空间就会更大一些。

举个例子来说,行业协会对于致力于产业链招商的招商公司来说,就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资源。与行业协会进行战略合作,不仅可以保证招商公司了解最新的行业信息、直接对接业内专家与头部企业,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找到与本地区优势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这样做将会在最大限度内提高与潜在投资企业的对接效率。

资源之所以被称之为资源,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所有的资源都拥有着“待开发”属性。就如同深埋于地下的黄金一样,资源一直就在那里摆着,资源并不清楚自己的价值,这是因为只有把资源用在正确的地方才能让价值最大化——用来保值,黄金的价值非常高;用来盖楼做建材,黄金反而因为自身的重量和稀缺性并不是最优选择——地方招商公司不能等待着资源自己展现出价值,而是要去“开采”。

比如,当我们把知识产权也当作一种资源的话,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一定陷入了“成果转化”的困境,这是因为那些“好转化”的知识产权一定早就已经“变现”了,剩下的,都要等待着能够鉴别并开发资源价值的合作方去合作转化。如果有地方招商公司想用贯穿一个行业的知识产权作为招商引资的筹码的话,那么就可以海量地去签署相关的“知识产权转化代理”,作为产业发展的“上位资源”,知识产权一定有着其未为人知的价值待开发。

综合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简单地来总结一下为什么说“资源整合的策略就是要占据先发优势”了。

第一,与有效资源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可以有排他性的,这是一个核心保障方案。当然,排他性协议的签订不会是单方受益的,资源方肯定也会提出要求和条件,但是只要可以签订,排他性协议就可以保证招商公司在某个时间段内独家拥有该资源方,从而在面对目标投资方的时候拥有竞争力。

第二,主动出击,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资源方的信息、特别是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资源方的需求——提出满足投资方需求的解决方案是需要时间的,先发,可以让招商公司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和准备——这就是“开发资源”的方式,资源方永远是被动的,开采访的“主动”是保证先发优势的好方法。

第三,如果招商公司准备得足够充分的话,先发,可以保证招商公司在面对资源方时提出更多的未来可能性。这么做所能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当别的“资源开采方”寻求与资源对接时,所采用的话术都是资源方已经听到过的,这也就在更大程度上展示出了先发招商公司的市场前瞻性,从而保证合作的稳固。

第四,任何人都无法摆脱“先入为主”的工作状态。先发,可以在资源方还没有对市场产生足够判断的时候进行合作谈判,从而避免了资源方“货比三家”的情况,也保证了招商公司不必在“内卷”的情况下去谈合作条件。如果能够向资源方证明“与我合作已经可以最大化地占据市场份额了”,那么资源方似乎也没有必要再去消耗时间、精力去对接其他招商公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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