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疯狗咬人,死的却是那狗,人生最难得是杀死内心那条疯狗

孤小蜗读写窝 2024-03-01 14:15:53

用两天的时间读完毛姆的《面纱》,没有粗读,也没有略读,是一字一句读完的。我是比较喜欢毛姆的作品的,总是不紧不慢的讲述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故事,可在故事中我们却能够深刻的领悟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当然还有爱情、亲情和友情。

《面纱》里的人物不是很多,都各具特色,我将会把每个人物都进行细分,写出我的读书感悟。今天就先说一下男主——沃尔特费恩。

身材矮小,不过不算单薄,只是有点瘦,皮肤黝黑,脸刮的干干净净,长相普通,五官棱角分明。眼睛差不多是黑色的,不算大,眼神有些呆滞,喜欢目不转睛的盯着什么东西看,充满好奇,却不怎么讨喜,精致的鼻子鼻梁挺直,眉毛还算清秀,嘴唇轮廓分明,长相本应该出众,但他偏偏长的一般。

这就是沃尔特。

在书中他的份量看起来是模糊的,即便是描述的很清晰,但戏份还是比较朦胧。大多通过女主人公凯蒂的视角来看沃尔特。

沃尔特在临死的时候,凯蒂陪在他身边,他的目光盯着墙壁处,说了一句话:死的却是那条狗。

这句话出自于诗歌——《挽歌》。

《挽歌》讲述的是一位信教的好人和一条疯狗的故事:好人原本和狗是朋友,一天狗疯了,咬了好人。邻居们都说好人活不了了,却没承想,好人后来康复了,那条疯狗却死了。

那问题就来了,沃尔特为何会在死前说这样一句话呢,毛姆的寓意何在——

从正常的逻辑分析的话,疯狗咬人,人会死掉的。但诗歌中死去的却是疯狗,好人活了下来。为什么呢?只能说这个好人是有毒的,他的毒让疯狗死了。而他的毒是普通人很难看出来的,就好像是主人公沃尔特一样。他也是有毒的,这也是毛姆为何给本书取名《面纱》的原因吧。

沃尔特的面纱非常的深厚和沉重。他谨言慎行,怕丢面子,害怕丢丑。保守,矜持冷淡,自控力十足。他很少主动的谈及自己,自己的家庭情况,自己的工作等等。即便凯蒂询问他,他也淡淡的用“很无趣”来做回应,作为一个正常的女性不会喜欢和这样的男人主动沟通交流的。

他性格内向,聪明,严谨,精神洁癖,或者不扭曲,但自控力十足。和凯蒂结婚后依旧保持着客套的礼数,在得知凯蒂出轨后,不再迎面触碰凯蒂的目光,内心极度的挣扎和煎熬,但表面依旧和凯蒂客客气气的交谈,他们之间没有爱,首先凯蒂是不爱沃尔特的,沃尔特也并不爱凯蒂。即便他对凯蒂说,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已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我们会为他说的这些话迷惑和感动,以为沃尔特深爱着凯蒂,其实不然。这些不是爱的表现。真正的爱是相互的一种情感释放,你问我答,心心相印,但沃尔特只是单方面的情感宣泄和付出,就像是一个小孩为了得到一块糖从而讨好大人一样。他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为了讨凯蒂的欢喜,时刻关注着她的眼色。

同时他爱的只是一个自己给自己搭建的一个幻想和影子,在书中他把凯蒂当做一个自己喜爱的布娃娃,一个玩具,当然这个玩具是他真心喜欢的那种,但当看到布娃娃里面都是碎木屑的时候,他崩溃了,他无法原谅自己的选择错误,无法原谅布娃娃更无法原谅自己。可见他谁都不爱,连自己都不爱,或者说他都不懂得爱是什么。他痛恨他自己,他瞧不起自己,他无法原谅自己。他最终让自己死去。

临死的时候他说,死去的是那条狗。

沃尔特内心有一条狗,一条疯狗,一条能控制自己的疯狗。他更是一个人,一个好人,一个正直的好人。在他的世界观里,就有两面,一个是好,一个是坏;一个是黑,一个是白;一个是善一个是恶;一个是人,一个是狗。他不会转弯,不会折腰,不会回头,他唯有一死才能去释怀内心的纠结,才能放下所有的负面,回归到纯净的自己。

杀死自己内心那条疯狗是沃尔特认为的最好的归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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