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非(1912~1991.3 .7) ,原名弘,字毅。山西省五寨县人。生于农家,早年读书。
1935年山西大学政治系毕业,同年入日本早稻田大学研究院学习。
1937年辍学回国,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六八六团干事、股长。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2月任冀鲁豫支队政治部科长,后任第四、五大队(鲁西南地方武装,大队长宋励华)政治委员、六八八团政治处主任。
1941年7月任冀鲁豫区鲁西南地委委员、敌工总站站长。
不久,任冀鲁豫军区政治部敌工部长。
1943年11月,兼军区第二办事处主任,负责对盘踞在黄河北濮阳一带的汪伪第二方面军的工作。
1944年春任冀鲁豫区城市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次年起任豫皖苏军区第二军分区副政治委员,豫皖苏区第四地委副书记、第四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1949年初任第二野战军五兵团十六军四十八师政治委员(师长郑统一)。
5月任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第五分校副政治委员。
1962年5月任贵州省兴仁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后任贵州省委委员、西南局化工局局长、中央重工业部化工局副局长、贵州省委工业交通部部长。
1963年任中央党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任中央党校政治部主任。
1979年底任国家粮食部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后任副部长、商业部纪检组组长。
是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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