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一个读书人要进京赶考,临出门时家里人给他准备了很多金银当盘缠。
大夏天的,烈日当头,天气很热,那读书人走了一路,衣服就没干过,全被汗浸湿了。
由于夏天穿的本就单薄,大金元宝也不便贴身存放,遂装进了包袱里背着。在小小的包袱里,金元宝的轮廓很是突兀,一路走来,吸引了许多路人的目光。读书人涉世未深,也没注意这些。
不大一会,读书人走到了一片西瓜地,哇!薄皮沙瓤的大西瓜呀!
读书人眼馋,索性走到瓜地里摘了个大西瓜,胡乱凿开便大快朵颐起来。
他吃着吃着忽然觉得后脑一阵疼痛,倒了下去。
原来是本地的混混惦记他手里的金银,敲了他一闷棍,读书人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死后,混混儿便把他埋在了瓜地。
来年夏天,天气依然酷热难耐。混混儿抢了读书人的钱,将那片西瓜地承包了,做起了西瓜生意,把日子经营的有声有色。而那片西瓜地里不久后结出了个很大的西瓜,足足六十斤重。他看到自家地里的西瓜这么大,认为这是天降祥瑞,是上苍的礼物。于是他摘下了瓜,系上红绫,抱着向县衙方向去了。他想和县老爷搞好关系,将西瓜恭恭敬敬的献给县老爷。
县老爷也没见过这么大的西瓜,而且混混儿一张巧嘴把县老爷捧得不知所以,所以县老爷决定把西瓜当场切开,共同品尝。
这切开一看却惊呆众人。
大西瓜内哪有瓜肉,里面竟是一副心肝肺,那心脏还扑通扑通的跳呢。紧接着就是一阵恶臭,心肝肺化成血水。
县老爷越寻思越觉得不对,当场就把混混扣住了,严加拷问。而混混一受打,再加上那西瓜,当场精神崩溃,把抢劫杀人全部招认。
最后就是寻尸,在混混的指认下,一帮衙役在瓜地挖到了读书人的尸体。众人这时才发现,那颗结出大西瓜的瓜秧是从读书人的胸腔里长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