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是唐穆宗,是唐宪宗的第三个儿子,是中国唐朝的第十二个皇帝。
李恒刚开始被封为建安郡王,在唐宪宗登基以后进封为遂王,在元和七年,他的异母兄长惠昭太子李宁去世,唐宪宗将李恒立为皇太子。
李恒即位以后,将所有炼制丹药的方士都流放了,罢免了当时的宰相令狐楚、皇甫镈。
在长庆二年,任命李逢吉做宰相,同年因为宦官打毬堕马,唐穆宗受到惊吓得了风疾,此事朝政大事被宦官王守澄和宰相李逢吉控制。
第二年,任命牛僧孺担任宰相一职,李恒认为天下已无大事,推行了消兵的策略,使得很多被裁撤的兵士无以为生、聚堆于山林之间,使得当时的社会处于动荡之中。
在长庆四年,由于服食金丹的缘故驾崩,年仅30岁。
李恒在位时采用和亲、会盟等方式保证边境处于安定状态,不但强化了唐朝和周边少数民族的交流,而且进一步优化了唐朝和少数民族的贸易往来。
但是李恒推行的消兵之策导致之前的削藩成果付诸东流不但导致府藏被耗尽,而且加剧了藩镇割据的问题。
当时社会中出现钱重物轻的问题,导致百姓的负担愈来愈重,使得当时产生了民不聊生的问题。
唐敬宗李湛是唐朝第十四位皇帝,是唐穆宗李恒的长子,母亲是恭僖皇后王氏。
在长庆元年,李湛被加封为景王,在长庆二年,被册封为皇太子。在长庆四年即皇帝位,年仅16岁。
他在位期间一直礼遇朝臣,但是沉溺于玩乐。他喜欢蹴鞠和打夜狐,对于朝政不感兴趣,任由权宦勾结,排斥异己,败坏朝纲,后被宦官弑杀,年仅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