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男子因为喜欢买书藏书,在家里堆放了不少书籍

余欢的小萝卜 2023-04-25 19:56:21

福建福州,男子因为喜欢买书藏书,在家里堆放了不少书籍,万万没想到,有社区工作人员来到他的家中,称他家里堆放的书属于易燃品,存在消防隐患,要求立即整改,限期十天。男子担心,工作人员届时会上门把自己心爱的书“清空”,于是在网上发帖。据男子所说,放有大量书籍的房屋,主要是自己居住,存放的书籍也都是私人的书籍,而非传言中的是“没人居住”的“书店仓库”。

同时考虑到安全,他家里早就不用煤气了,也不会在家抽烟,更没有把书籍堆放到楼道公共区域,不明白怎么就存在“消防隐患”了?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不少网友指责社区人员管得太宽了,还有网友戏言,衣服、被子、食用油也是易燃物,是不是都不能放在家里?目前,涉事社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整改”的要求主要出于善意的提醒,发现男子家中堆放了大量杂物,难以落脚,甚至把门都堵住了,担心男子安全。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首先,社区并无执法权!社区一般是指居委会,而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行政机关,因而并无执法权。具体到本案,男子收到的社区的整改通知,在法律上并无强制后果,确实属于提醒的范畴。其次,男子在家中堆放书籍的行为并不违法。《消防法》第19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规定,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处10-15日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换句话说,虽然在自己家中,也不是可以随性而为,如果在家中堆放了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比如酒精之类,仍难逃处罚。而具体到本案,图书并非常规意义上的易燃物品,因而男子的行为还不构成违法。再次,虽然男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正如社区人员所说,如果乱放一气,甚至还将门堵得打不开,这种情况下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这种情况下社区出于对男子的安全以及所在楼层其他住户的安全对男子进行善意的提醒并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既然提醒没有问题,为何却引起了这么大的误会?恐怕正是出在了沟通方式、方法上。试想,突然收到了一份责令整改的通知,而不做过多的解释,换成谁怕都会向涉事男子一样犯嘀咕。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再次提醒广大社区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以人为本,将“管理者”的心态转变成“服务者”的心态,最终才能赢得民心!

据悉,目前,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涉事男子对工作人员的不容易表示了理解,并购买了灭火器、抓紧时间整理房间。同时表示事情已经解决,希望就此“翻篇”!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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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的小萝卜

简介:遇事不决 可问春风 春风不语 既随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