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没迁出,孩子户口也随女方落户,孩子和出嫁女能享受该有的权益吗?

北辰啊 2020-04-28 17:13:29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出嫁女户口没迁出,孩子户口也随女方落户,孩子和出嫁女能正常享受到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集体经济等相关权益。具体可以这么理解:

如果出嫁女出嫁前在娘家享受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出嫁后户口没有迁出娘家,她在丈夫那边也没有重新享受到当地的土地承包权,那么她在娘家里是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

如果出嫁前就没有分到土地,那么以后也不会重新分到土地,只能在娘家家庭内部按照人员增减来自行调整分配。如何分配,得家庭内部成员协商解决。

至于出嫁女的孩子,户口如果已经随着女方落户在娘家,按照法律,只要有户籍就可以享受同样的农村土地承包权益。

但这也必须在遵守“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上的享受。如果以前没有分到地,那么之后也只能在娘家内部自行调整土地承包权。

当然,如果村集体里有新的土地可以重新分配,比如开荒地,还有单身户死后的收回土地,还有机动田地,迁出人员依法回收的土地,原来没有分到地的出嫁女及其小孩,是可以有权利参与这些土地的分配的。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认定及分红的权益,只要是户口在娘家,娘家的村子就不能拒绝出嫁女及其小孩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并参加相应的分红。

当然,股权分配多少合适,是完全股还是部分股,要由村集体提出分配方案,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来定。

如果实现不了以上权益怎么办?可以向当地县级土地仲裁部门(一般在农业农村部门的经管站)申请调解;如果再行不能,只能上法院讨说法了。这年头,确实有不少村民认为合情合理但却不合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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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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