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入冬了,哪些情况需要“避雷”?

中国法院网 2024-11-20 16:02:02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朝阳警方推进各项措施的力度深度,全面治理涉出租房屋治安乱象,打好“清查+管理+宣传”组合拳,以最实举措助力“五宜”朝阳建设。

当前,针对入冬后大风降温及供暖开启等情况,朝阳警方结合现阶段季节和天气特点,加强部门牵动,通过反复查、滚动查,及时发现、整改冬季出租房屋常见安全隐患,重点提示、督促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认真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

近期在工作中,朝阳警方对发现的出租房屋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的情况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同步总结了入冬以来出租房屋内几种常见的安全风险隐患,及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对照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

为切实保障您的居住安全,请广大出租人、承租人务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检查是否存在相关情况、及时整改治理。

存在消防隐患

天冷了,感觉暖气不给力,因此在屋内使用“小太阳”“小火炉”及电褥子取暖;设备一多,感觉电线、插头不够用了,于是在屋内私搭电线、私设插头。

出租人

应当定期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有关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告知承租人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安全教育提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承租人

应承诺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在屋内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杜绝私搭电线、私设插头等不安全行为。冬季取暖,切记安全第一。

存放危险物品

马上临近年关,买些烟花爆竹放屋里,等着过节热闹一下;酒精、乙炔等工作中需要用到的易燃品,放在屋里暂存,只要看管好了就不会有问题。

出租人

应做好对承租人的安全教育及提示,明确告知其不应在屋内存放危险物品、不应进行其他对他人及社区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和威胁的活动。

承租人

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区安全管理规定及租房合同相关内容,不在屋内存放危险物品,也不应碍于情面或被报酬所诱惑,答应帮助他人存放。

要牢记安全无小事,切实做好对租住房屋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相关问题。

藏匿违法人员

临近年底,走亲访友是不可少的。家里来人、好友借宿,大冷天的哪有拒之门外的道理?

殊不知,这里面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一旦出租房屋内住进违法人员,且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其信息,将导致流动人口管理失控,带来隐患。

出租人

如发现屋内有陌生人居住,应及时向承租人核实情况,并主动到社区流管站登记其身份信息;

如发现该人形迹可疑或存在拒不交代身份信息等情况,请您及时向社区民警或属地派出所反映。

承租人

不在屋内留宿陌生人;对于熟人,不应在其未登记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允许其在出租房屋内居住、留宿;

切莫被对方花言巧语所欺骗、被其答应给予的高额酬劳所引诱,以免成为违法人员的“帮凶”。

防盗设备损坏或失效

冬季天干物燥,出租房屋使用的锁具、防盗窗及其他防盗设备,尤其是长期暴露在室外的,受冰冻及雨雪侵蚀,易变脆、损坏,失去防盗效能。

出租人

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内的防盗或其他安防设施、设备使用可靠、运转正常,及时对损坏或已不具有安防功能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承租人

应爱护屋内的安防设施、设备,故意损坏应赔偿;如发现相关设施、设备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出租人,由其进行维修或更换。

警方提示

有一个平安、祥和的居住环境,才能更好地对外出租。

因此,请广大出租房屋房主牢记“谁收益、谁负责”,切实履职,及时登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这不仅是履行法律义务,更是对自己财产的一种保护。

对于承租人,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主动提供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并配合房东、公安机关做好身份信息登记以及出租房屋检查工作,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来源:平安北京朝阳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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