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狐狸罐头
来源:四环青年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在进行这次手术时,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出了纰漏,都暴露出院方在管理上存在巨大的漏洞。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还想大事化小,对涉事医生百般维护,不给出让人信服的处分,难免让人寒心。
文|梅 堂
左腿需要做手术,却被医生搞错,切开了右腿。近日,这件离谱的医疗事故引发舆论热议。
据顶端新闻报道,广西百色一名家长反映,自家孩子因为左膝长骨瘤,在当地一家三甲医院做了手术,然而手术还没结束,就被医生告知错切了右膝组织。5月18日,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对6名负有管理责任和医疗责任人员给予撤销职务、暂停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等相应的处理。
所谓医者仁心,在人们的认知里,医生这个行业不仅拥有极高的专业门槛,在工作中也应该严守操作规范,一丝不苟,毕竟治病救人,容不得丝毫马虎。然而广西百色这家医院的医生,做手术居然都能搞错位置,如此不专业,实在让人震惊。同时,涉事医院给出的一纸处罚也引发舆论不满。
在很多人看来,合理的处罚应该是涉事医生被追究医疗事故罪,或被开除、剥夺职业资格、终身禁入医疗行业,然而现实却只是撤销职务、暂停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涉事医院给出的处罚与普通民众的认知,不仅相去甚远,还给人一种罚酒三杯的感觉。
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我国一般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应地给以处罚。然而,涉事医院在通报里并没有把这件事定性为“医疗事故”,只是用了“出现部位差错”这样的字眼。这让人疑惑:
医生把患者的膝盖切开,发现里面没东西,还是硬着头皮切了组织,这种恶劣的行为,难道还算不上医疗事故?如此轻描淡写,怎么让人看到反思的诚意?
院方通报的处罚结果里,最重的也就是撤销职务,至于暂停处方权和扣罚绩效工资这两项处罚,相比给患者造成的痛苦,轻得让人无语。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是普通人,右膝被切除某些组织,除了手术带来的伤痛,未来生活也有可能受影响,更何况被做错手术的患者是一名17岁的体育特长生。他本来要做手术就是因为左腿长了骨瘤,如今好好的右腿也生生挨了一刀,这对他日后参加体育活动会不会雪上加霜?考虑到他才17岁,未来一到两年很有可能还要参加高考,这次的手术会不会影响他的成绩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被称为“医疗事故罪”。在实践层面,很少有医生因为“医疗事故罪”被追责。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医疗事故罪的认定相当困难;还有一种原因就是,患方在接受了民事赔偿后,一般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这次事件过于离谱,性质恶劣,实在有违专业操守,涉事医生是不是应该被刑责,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就情节而言,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用多说,至于患者所受的影响,还需要观察和严格的评估。不管怎么说,医院罚酒三杯式的处分不该是终点。据媒体报道,当地已经介入,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后续是否会进一步调查并给出新的处罚结果,值得关注。
事实上,对于这起医疗事故,不仅是普通民众感到诧异不解,很多医疗行业的专业人士也很愤怒,强烈支持患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涉事医院为管理疏漏付出一定的代价。一些医生在社交平台科普,做错手术部位这种行为在医疗行业被称为Never Event,意即绝不应该发生的事件/不可饶恕的事件/灾难性事件。
也就是说,这种医疗事故是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来避免的。我国《卫生行业标准》对于手术部位标识标准有非常严格详细的规定,手术部位标记制度也是各个医院制度规程的标配。患者在被推上手术床前,手术部位就应该标识清楚,并且至少应该由主刀、手术室护士、麻醉人员确认3次。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在进行这次手术时,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出了纰漏,都暴露出院方在管理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还想大事化小,对涉事医生百般维护,不给出让人信服的处分,难免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