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歪风: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讹钱,即使有错在先

知危 2020-08-19 20:44:30

地上一躺

黄金万两

今天早上起来,大饼照例刷微博,好么,又是被气死的一天。。。

看到了这样一条微博↓

事情的经过就是一名老人拿超市鸡蛋并且没付钱。

工作人员拦住了这名大爷。

老人随后当场倒地猝死。

家属认为这是超市的责任,索赔 38 万。

这也太秀了。。。

好在有监控视频,全程没有什么激烈的动作,工作人员只是扯住了老人的衣服袖子以免老人逃跑。

老人有偷东西的嫌疑,并且还没离开作案场所(超市),所以工作人员阻止他离开也没毛病,并且手段也不激烈。

那么,为什么家属要求赔偿 38 万呢?

其实他们是在将老人的死利益最大化,人都没了,刚好有超市这个冤大头,想想办法讹一笔。

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真拿到 38 万了呢?

中国现在有种奇怪的风气,明明是自己犯错在先,出了事儿却要讹钱。

就在昨天,还有另一个关于自己干坏事儿最后讹钱的新闻。

这个人酒后醉驾骑电动车在笔直的路上开车,最后偏离路线撞到了距离马路 10 米远的路灯杆,经抢救无效死亡。

就这,家属都能想出办法敲一笔:

家属认为如果没有这个路灯杆,醉驾的男子就不会死。

嗐,怎么说呢。。。

家属真是逻辑鬼才,秀的我头皮发麻。

除了这事儿,之前还有个老太太偷菜包饺子的案子很出名。

网友表示洋水仙是种在自己有产权的院子里的,而且老太太偷东西不是一次两次了,之前经常来偷花。

出了事儿之后,老太太报警,想得到赔偿。

这老太太对韭菜鸡蛋馅的饺子一定有种莫名的执着。。。

还有熊孩子相关的讹钱新闻↓

事件的过程是,两个男童偷偷跑进车主停在车主自家院子的车中玩耍,误把自己锁在车中,最后死亡。

男童的家长不仅没有检讨自己没有看好孩子的责任,还反过来找车主要钱。。。

上面的例子你会发现套路相同,那就是: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讹钱。

同时这些案例中,大多伴随着 “ 老人 ” 和 “ 小孩 ” 的字眼。

我们是一个 “ 尊老爱幼 ” 和 “ 讲人道 ” 的社会,所以他们很容易凭借 “ 老人 ” 和 “ 小孩 ” 的身份来胡搅蛮缠,获取 “ 人道赔偿 ”。

我们社会对老人的包容和保护甚至被写进了法律,可惜这么做换来的并不都是善果。。。

法律给了这个少年宽容,而这个少年会用这个法律去变本加厉。

而上面这个新闻就更加辣眼睛,老流氓威胁女学生连行政处罚都不用接受。。。

法律的保护+这个社会的 “ 人道主义包容 ”,让这些老人和小孩成为了 “ 无敌 ”的存在。

干坏事不用被抓,甚至厚着脸皮往地上一躺撒泼耍赖没准还能赚钱。

在这个魔幻的背景下,看见多辣眼睛的新闻都不稀奇。

你说这要是烤鸭太烫给烫坏了,老太太往地上一躺是不是烤鸭店还得赔钱???

或许我们应该开发个 App,起名 “ 老头代打 ”。

平台上招募一帮有正义感的 70 岁以上的 “ 正义老头 ”,专门接单去暴打上面新闻中猥亵女学生又不会被拘留的“ 坏老头 ”。

这样既平了民怨,正义老头又因为 70 岁以上豁免而不被拘留。

就像老爹曾经说过的那样:“ 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 ”。

这些 “ 坏老头 ”、“ 坏老太太 ”、“ 坏小孩 ”,也并非一无是处,他们也可以为祖国发光发热。

强烈建议把他们组起来,成立 “ 中国坏坏者联盟 ”。

最近不是西方在制裁中国,不仅罚钱还对华限制出口光刻机么。

我们完全可以派出 “ 坏坏者联盟 ” 来解决,这些英雄分别是:

“ 鸡蛋奇侠 ”

“ 韭菜奶奶 ”

“ 猥亵老爹 ”

“ 裤裆神偷 ”

以及 “ 代号 14 ”。

他们一起来到戒备森严的全球最大光刻机制造商 ASML 总部。

首先出场的是 “ 韭菜奶奶 ” 她因偷吃 ASML 花园中的洋水仙中毒倒地,引来家属在公司门口游行。

在游行混乱之时,剩下的 4 位超级英雄趁乱混入园区。

这时 “ 猥亵老爹 ” 出场,猥亵 ASML 多名女员工,吸引园区中的保安注意,其余 3 位趁机混进大楼。

等待混入成功后,猥亵老爹马上使出绝技“ 七零豁免 ”来震慑保安并脱身。

随后 “ 鸡蛋奇侠 ” 用出技能 “ 妙手偷蛋 ” 去员工食堂收割鸡蛋并倒地不起,吸引楼内安保的注意。

保安布防空虚之后,“ 裤裆神偷 ” 抵达光刻机仓库并且用出技能 “ 黑洞收纳 ”,将光刻机整个塞进裤裆。

裤裆神偷将光刻机带出之后,转手给等候多时的 “ 代号 14 ”,这位年轻的少年负责带光刻机离境。

一旦发生意外,代号 14 会触发被动技能“ 未满十六 ”从而轻松脱身。。。

在这之后,中华大地上开始流传一个传说:有个神秘的 “ 坏坏者联盟 ”,他们为国而坏!

编完这些我觉得我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上面这段只是玩笑,图一乐而已,不必当真。

但我们也因此要反思一下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会不会我们的执法机构在处理一些模糊的事情上,可以不偏袒所谓 “ 弱势一方 ”,以免相关群体发觉有利可图而 “ 以身试法 ” ?

我们的法律制定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些 “ 不值得被保护 ” 的情况?

“ 坏 ” 的老人和小孩只是少数,其实我国犯罪案件中犯罪人数最少的两个群体就是老人和小孩。

但一个又一个的极端案例,在不停的冲击着世俗对老人和小孩这两个群体的意识。

有多少人因为 “ 老人碰瓷 ” 的新闻而不敢去扶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

有多少人因为 “ 熊孩子反咬一口 ” 的新闻而不敢对小孩子伸出援手?

希望 “ 坏坏者联盟 ” 里的 “ 超级英雄 ” 们只会存在于这篇文章的调侃。

而不是在以后的新闻里 “ 接连诞生 ”。

随便聊聊:

我们的社会有些时候似乎太 “ 包容 ” 和 “ 人道 ” 了,以至于本该善良的人都变成了麻木的人,所以,写了这篇文章做些调侃,希望能有些用。

防杠声明:

1.没有不尊重老人和小孩的意思,文中只是个例,文中也提到了老人和小孩其实是犯罪人数最少的群体。

2.文中的 “ 坏坏者联盟 ” 的故事纯属虚构,不想冒犯任何人,如有雷同,算我牛X。

3.裤裆藏光刻机是艺术化处理,实际上那玩意儿特别大,大象的裤裆也藏不下,这个不用跟我较真。

不敢上街扶老太太,敢不敢偷偷的关注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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