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湖北荆州一名不满12岁的男孩将邻居不满5岁的女童推入化粪池淹死,因凶手作案时未满12岁,被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害者女童的父亲说:“我作为唯一在现场的人,我脑海中至今仍围绕着从粪缸扒砖发现我女儿的过程,挥散不掉,真的无法放下,我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
据悉,事发后凶手被送到湖北武汉一所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治,时间是6个月,按时间推算今年春节,男孩可以回来过年,过完年后,就可以正常上学和生活了。
而被害的小女孩,永远回不来了!
受害女孩的家人说:男孩家人已搬离,且始终未向我们道歉!
现在被害女孩的父亲正提起刑事申诉,同时也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
想想,这个不满12周岁的凶手,先趁女孩父母不在家,将女孩骗到菜园去,再将女孩推下化粪池,然后往弃尸的缸里填砖、盖木架、锁门,并屋外观察,这一系列的行为,你无法想象是一个11岁多的男孩做出来的事,残忍且冷静,大人都未必考虑得这么周到。
虽然说他才11岁多,但是杀人手段凶残,作案后异常镇定,哪怕不够14岁的,也应该重判!
因为行动已经说明了他是一个心智成熟的人!绝不能因为他是孩子,而免于重判,谁能保证他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呢,毕竟11岁做过,又没犯法。
正常的孩子,做了错事都会惊慌失措,这小恶魔这么平静,在他主观里根本没觉得自己行为有什么错,这种三观仅仅凭“开导”能改过吗?
被害女童的外婆说:那个不满12岁的凶手男孩,在面对三四个警察的询问调查,他始终平静而淡定,还一直撒谎为了逃脱罪责……太可怕了!
男孩子是不是同样是未成年人,受害者死了,杀人犯还可以活着,没天理呀!年龄不能成为量刑的标准,社会在进步,法律也得跟上,“未成年人”不是免死金牌!
他明显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如果父母会给他改名字、办新身份证,新的同学不知道一个杀人犯和他们坐在一个教室,同学父母也不知道一个杀人犯和自己的孩子是同学,这样的隐形罪犯留在身边,太恐怖了。
别想一个12岁的杀人犯会在接受心理矫正后改邪归正,他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加隐藏内心的恶,成为一个更完美更不被发现的杀人犯!
在下一个悲剧发生之前,请务必还四岁被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一命偿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