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重庆一名漂亮的女教师惨遭校长侵犯3年。
后来,她接近校长的儿子,跟他谈起了恋爱。
令校长没想到的是,儿子竟然把这位女教师带回了家,并扬言要跟她结婚。于是父子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这就是2005年重庆弑父案。事后女教师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债”,却因受不了当地的流言蜚语,选择远走他乡。
下面让我们看看这次案件的整个过程。
«——【·案情回顾·】——»
家境贫寒,努力学习本次案件的关键人物被侵犯的女教师许某跟当代大多数女孩一样出身农村。
1978年,许某出生在普通的农民家庭。在农村长大的许某,深知要改变家里的情况,只能发奋读书,摆脱自己的命运。
许某在从小努力学习,通过高考,考上了重庆三峡学院。考虑到家里的情况和自己的条件,选择了教育类专业。在大学期间,许某努力学习,考了教师资格证。
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家乡巫溪县的一所中学任教,成为了当时人人都羡慕的老师。许某能在家乡任教也很高兴,一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二能带领家乡的孩子们通过高考改变命运。
此时的许某还不知道这里是她噩梦的开始。
来到学校,学校给许某准备了热烈的欢迎仪式。学校还专门为许某腾出两个房间做为办公室和宿舍。
这所学校的校长冯某亲自接待了许某,并帮她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冯某很关切地对许某说:“许老师,学校的条件差,离镇上也有些远,让你受苦了。以后有什么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你都可以和我说,我一定竭尽所能帮你。”
学校的态度、老师和校长的关心,让许某很感动。许某心里想着一定要好好教导学生,让他们都能走出去。
许某在工作期间,全身心的投入孩子们的教育方面。许某幽默风趣的教学方式带领学生们学习新的知识,在她的努力下,班上的学生们成绩大幅提高。
这引得老师、学生和家长都喜欢这位新来的许老师,这件事还被县教育局关注,后面许某还评为“优秀教师”。
除了在工作上取得不小成绩外,许某还因为年轻漂亮收到了很多男老师的告白信。不过许某觉得自己才工作不久,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她现在只想好好工作,于是便婉拒了周围人的示好。
噩梦的开始然而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许某平静的生活,这个人就是校长冯某。
其实在刚进校的时候,冯某照顾过许某,但平时两人也没什么交集。但这次许某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冯某也关注到了许某。冯某看着许某年轻漂亮的面容,在心里默默的盘算。
冯某开始“怀柔”政策,之后看到许某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还会殷切的帮助她。刚开始许某觉得这只是长辈对小辈的关爱,但渐渐地她发现不对。
冯某有时候的过分地关爱和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神情,还有时不时会触碰到她,让许某恶心和害怕。
许某感到不对劲,尽量避免和冯某接触,平时都和其他女老师一起上下班。为了避开冯某,还假借学生补课,错开平时时间回宿舍。
许某还悄悄打听了冯某这个人,其他老师都提醒她不要招惹冯某。他们说:“冯某以前是县上的一名机关干部,关系比较硬。后面因为作风不好被人举报了,才调到这个学校来的。”
后来冯某就假借指导工作为由,让许某单独来他办公室。
但许某已经心生警惕,央求同行的一个女老师和她一起去办公室。
等许某和一个女老师到了办公室,冯某往上瞟了一眼,仓皇之间,就随便提了几句,教育局最近发的文件,让许某他们高度重视这件事等等。
许某感到这件事太奇怪了,这个事情是之前开会就说过,没必要再找她说一遍。后面越想越后怕,觉得自己如果没叫人同行后果不堪设想。
被侵犯、被威胁2001年,学生放暑假的最后一天,老师们也陆续离开了学校。眼瞅着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少,许某也准备收拾一下东西回家。可就在她准备回家的前一晚,意外发生了。
当时许某正在办公室里面整理需要带走的东西。整理到一半,冯某就走了进来,许某看着他的神情,意识到情况不对劲,连忙转身就走。
但冯某转身把门锁上,走到许某面前,一把将许某拖到旁边的桌子上,然后摁住。
许某奋力反抗,可惜这点力量根本无济于事。
没办法,许某只能大声呼救,希望有人能够救她。可是当时这栋教学楼已经空无一人了,只剩下他们两个。
就这样冯某强行侵犯了许某。被侵犯的许某愤怒不已,表示要报警,要让警察抓他。
但反倒被告诉:还是想想你的父母,你的事情传出去,你让你的父母怎么抬得起头。
冯某深知不能太过,假装“安慰”她道:“我也不会亏待你的,你乖乖听话,我就会帮忙升职,钱也不会缺着。”
在冯某一连串的威逼利诱下,许某只能无奈。
但对这种事情的忍让只能让换来施暴者的变本加厉。
被迫妥协没想到,这次的妥协,让冯某变本加厉的侵犯许某,导致在三年期间,多次到医院做人流手术。冯某从精神上和身体上对许某的伤害,让她在工作中频频出错。
许某在这三年期间,想过要逃离这里。她托关系找到一份县城机关单位的工作。但冯某怎么会轻易地放过她。
在这家单位到学校做背景调查的时候,冯某故意说许某在作风上面有问题,经常和其他男老师纠缠不清。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套牢了许某。
学校里的同事看着许某与冯某的关系,都默默疏远了许某,这让她心里很难受。
就当许某默默承受着这一切的伤害时,一束光照进了许某“阴暗”的世界里。新来的张老师对许某很有好感,看着周围的老师排挤她、说她坏话。他还会当众反驳他们,并鼓励安慰许某。这让她的内心充满了希望,本以为这一次可以逃离冯某。
没想到冯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张老师调离了学校,把他调到更偏远的山区。张老师也没有办法,只能挥手告别许某。
心有不甘,计上心头许某无数次对现状失望。但一想到年迈的父母,就放下了这个念头。但她心有不甘。
正在她一筹莫展之际,冯某的儿子小冯某因为投资失败,回到这个小县城。于是许某就接近小冯某,本来许某只是想挑拨小冯某他们父子俩的关系,等到合适的时机,告诉小冯某事情的真相。
没想到小冯某渐渐的爱上了许某,向许某表白。两人在一起一段时间,小冯某提出想娶许某为妻。许某看着小冯某对她的真心,不想让小冯某知道这件事的真相了。
但小冯某提出双方父母见面,这让许某很想看看冯某这张丑恶的嘴脸知道儿子的女朋友是谁的时候的样子。于是她就和小冯某一起见了小冯某的父母,当冯某看到自己未来的儿媳妇竟然是许某时,脸上惊恐又恼怒。
他训斥小冯某道:“你不同意你们结婚,你要是敢娶她,我就没有你这个儿子。”小冯某不解道:“我们是真心相爱,你什么都不了解,为什么不同意?”两人大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当小冯某听说了一些风言风语后,跑来质问许某时,她果断就将自己如何被冯某霸占一事原原本本地对小冯某和盘托出。
小冯某听后非常震惊和愤怒,许某在一旁伤心地哭诉,表示自己不知道小冯某是冯某的儿子,她是真心喜欢他的。
小冯某看着柔弱的许某,想着他父亲所做的事情,一时间愤怒占据了头脑。
小冯某在愤怒的情绪下,冲回家。先来到厨房,后又转到父亲的卧室,于是,悲剧发生了……
邻居看到情况,很快叫了救护车并报警,可还没等到救护车到达,就已经咽气,而小冯某作案后并没有逃跑,随后被警察当场逮捕。
2005年7月,小冯某因为“激情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是受害人的许某,也因为无法忍受周围人的指指点点,选择辞掉工作,带着自己的家人远走他乡。
«——【·以案释法·】——»
侵犯罪本次案件中,冯某侵犯许某的行为,属于侵犯罪。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侵犯罪的定义。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罪是指违背受害者的意愿,采取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强迫受害人发生关系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以违法的手段侵犯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样在法律规定中,未经本人同意的行为,被侵害者起诉侵害者,也属于侵犯罪。
在本次案例中,冯某在许某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侵犯了许某。并且在许某强烈地反抗还会继续实施侵犯,构成犯罪事实。
冯某侵犯许某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冯某已经不在人世,故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本次案件中,小冯某致父亲死亡。这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在本次案例中,小冯某实施了犯罪行为,所以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小冯某因家庭情感纠纷问题,冲动之下属于“激情犯罪”。
“激情犯罪”和“故意犯罪”案件在量刑标准上,有一定的差别。法官在基于本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下,判处小冯某无期徒刑。
教唆犯罪本次案件中,许某告知小冯某真相,间接导致冯某的悲剧。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教唆犯罪。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教唆犯罪的定义。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被教唆者传输犯意或者强化坚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在本次案例中,许某推波助澜,间接导致冯某死亡,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在这件事上,许某只是利用冯鹏的爱,而并没有教唆冯鹏。在主观意愿上是冯鹏接受不了真相,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实施犯罪行为。
«——【·结语·】——»
本次案件告诉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要勇敢地寻求帮助。不能向施暴者妥协,你的妥协只会换来一次又一次地伤害。
对于这一类事件,我们要支持受害者,打击侵害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止更多的许某的悲剧发生。
一楼是老成之言,五旬的想折腾也力不从心,讲求一个短平快
白洁报复高义,东子动的手?
看来你的版本有缺陷!高义儿子叫高小坡,东子是孙倩的弟弟!
最好是当即报警,对他进行法办。曲线报复不易撑控。
搞教育的,这么算账?
还是文化人的花花肠子多
男人首先要管住自己的根本,不然一事无成。
真不明白,三年为什么不报警?
谢谢老师的分享,为你点赞!
同意孩子结婚不就没有问题了。
有一说一,真没必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这故事不错 怎么没有收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