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房子到期的时候,租客表示自己不续租了要搬走。本来和房东谈的好好的,结果第二天房东就变了卦,拒绝退还租客预付的9000多块押金。理由是房间里少了东西,洗衣机冰箱扫把等物品都被租客给搬走了!
但是租客表示自己拿走的东西都是自己买的,还拿出了购买凭证!难道自己买的东西还不能带走?这到哪去说理去!
房东估计是想着只要搬到我房子里来了就是我的了!她不仅想要把租客的东西据为己有,还埋怨租客退租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自己,还揪住这个点不放要走法律程序!
据租客反映,房东已经通过这种手段坑骗了不止两三个租客了。真的是雁过拔毛,住我的房子就得留下点东西!
有网友表示有些房东真的坑,只要到期就得想办法扣钱。实在不行就把门窗都拆走,看他后不后悔!
还有网友表示这种基本上不是一手房东的,都是二手或者三手房东了,所以想着法儿地扣钱!
还有网友表示租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条款,不然退房的时候会被到处扣钱!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