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云覆雨明断处
煮水成云造化时
明去暗来顺心意
进取退还应天机
“我是未成年,我杀人无罪”法律上的判成无罪,或者仅仅给点经济补偿,只会越来越助长这种风向。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连人都算不上。
下午1点,小光被叫了出去。
1点58分,小光接听了爷爷的电话。
3点,小光和三人中的两个人在电动车旁说话。
4点10分,小光手机里的钱都被转走了,电话也关机了,自此失联。
家人苦寻不着选择报警,警察通过监控查到那三个人渣,可他们却异口同声:“没
见过。”直到家人补办小光电话卡还查到微信转账记录,三个人才不得不承认。
只是让家里人想不到的是,此时小光已经躺在一个废弃蔬菜大棚里了,没有呼吸没有脉搏,甚至连脸部都难以辨认。
考察近年发生的极端个案,我们会发现,每一起极端个案的实施者,都不是在某一天突然成为“恶魔”的,而是有一个从好到坏再到更坏的过程。在这一蜕变过程中,家庭、学校等往往有不同程度的疏忽和过失。
以本案为例,据报道,网传被害人长期遭受3名嫌疑人霸凌。如果霸凌能早日被发现和制止,最终的悲剧也就可以避免,但现实却是,直到案发,学校对霸凌事实还难以确定,“已派出调查组,正在核实中。”
犯罪未成年的那些已经成年的家属也是支支吾吾,闭门不出。很多家长甚至还给孩子灌输,未成年受保护的法律意识,让孩子早早就觉得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不少家长都是负责生,不负责教育。
出事了,就说自己的孩子未成年。
杀人犯是未成年能够钻法律的空子,那被霸凌致死的孩子就不是未成年了吗?
未成年保护法若只保护坏人,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