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出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这句话最初被很多人认为是一个笑话。然而,许多事件证明,不仅男生的生命安全会受到威胁,性自由也可能受到侵犯。这种事情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喊叫声打破了三人的视线。我国法律中的很多罪名都是为女生而制定的,是为了保护女生的性自由和意志不受男性的侵犯。然而,男性的上述权利可能会受到男性的侵犯。在火车上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三观不正”的事件。虽然这是不可接受的,但也让人们对法律产生了一些怀疑。
9日上午,小张乘坐K371次列车从太原开往上海。由于当时是凌晨一点,小张很困,已经睡着了。然而,没过多久,小张就醒悟了。原来,小张感觉到有人碰触了他的下半身。小张吃了一惊,立即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小张以为是斜前方一名中年男子的举动。然而小张醒来后找到了凶手,这个凶手依然无耻地继续得罪小张。小张按捺不住,大声喊道:“你在做什么!你不要脸!”面对小张的斥责,中年男子平静地回答:“我能做什么?我什么都没做!”随后,黄中年男子拿起电话,站起身来就走。中午过后,小张决定报警。法警随后将小张和付中年男子带到餐车进行询问。付先生满不在乎地声称自己今年53岁,未婚。当天,他趁小张熟睡之际发出了“咸猪手”。元帅对其漠不关心的表情和不思悔改的态度感到愤怒,立即联系南京站派出所对其进行拘留处罚。这件事再次给广大男性朋友敲响了警钟。不要因为你认为自己是男性就放弃了你的防御意识。世界很大,充满惊喜。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男性性自由的保护比对女性的保护要弱一些。毕竟,在制定《刑法》的时候,议员们并没有想到有一天男性的性自由会受到侵犯。立法者当时的想法是,男性可以自愿违背女性的意愿,而且由于男女的生物结构不同,女性不可能侵犯男性的性自由。现在,还有第三种情况是这些立法者不希望的,那就是男性违反了男性。这种情况真是“毁三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奇怪的事情都会发生,法律也必须跟上社会的进步,尽快完善或完善相关法律。就《刑法》的强奸罪而言,保护对象只有女性,男性肯定被排除在这个名单之外。然而,违背男性的事例还有很多。然而,对于这类犯罪分子,我们只能以猥亵罪来惩罚他们。众所周知,两种犯罪的刑罚和性质并不相同。因此,有关机构和专家也应该加快保护男性的立法,既要求男女平等,又不能忽视对男性权益的保护。
对于本案,小张选择报警当然值得提倡。受到侵害后,必须第一时间保护自己,寻求法院解决,及时寻求帮助、报警。这样,犯罪分子在减少自身损失的同时,也能受到法律的惩罚,未来也能保护更多的人。也有人行事不认真,比如本案中的傅姓中年男子。希望他能把自己在公安部门的不良行为画出来。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