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力被罚

企业招标通 2024-01-26 17:13:44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据了解,该公司因在芜湖经开区高速东方御府项目“2020.7.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中负有责任,存在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一建恒力公司拆除脚手架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调查,事故发生时,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一建恒力公司拆除脚手架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这一处罚旨在提醒其他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到处罚通知后表示将认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该公司也呼吁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引以为戒,加强自身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此次处罚事件再次提醒了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施工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只有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严惩,确保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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