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节,万物繁盛。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也是“平蓟三兴”四地法院司法协作十周年。为全面总结十年来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建设的经验成果,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执行协同,8月22日,北京平谷法院召开“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执行协同研讨会”,与天津蓟州法院、河北三河法院、河北兴隆法院共商司法协作新路径,共助京津冀协同发展迈进新征程。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四地协同 十年携手 平谷法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工作纪实展”,现场观摩了四地法院协同执行现场。
会议开始,四地法院院长对执行联动、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等主题做了深入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平谷法院副院长张久新指出,四地法院在司法协作、执行协同上建成一系列协同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果。未来还需采取“三端融合”(前端集约速执、中端财产集约处置、后端多线协同)分段集约工作法,以信息化建设促进京津冀执行协同,努力构建更加高效、便捷、规范、透明的跨区域执行协作机制。
河北兴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指出,四地法院深化司法协同,对破解京津冀异地办案难题作出积极探索。兴隆法院依托协作平台,保障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为建设碧水蓝天、绿色崛起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河北三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指出,三河法院与京津法院深化务实合作,通过强化交流对接、立案服务、案件协同、执行协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未来,三河法院将继续强化协同发展意识、紧跟协同发展步伐、夯实协同发展基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天津蓟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海龙指出,四地法院合力共下“一盘棋”,机制建设愈加完善;着力织就“一张网”,便民诉服愈加高效;齐心拧成“一股绳”,“同城效应”愈加凸显;经常走动“一家亲”,沟通交流愈加深化,打造了京津冀司法协作示范亮点。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以“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交叉执行的可行性及实践路径”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他认为,环资案件跨区域交叉执行具有案件类型特定、执行主体跨区域、执行目的具有抗干扰性等特点,有利于提高司法公正性、提升执行效率。他提出,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明确案件管辖与执行规则、加强信息共享沟通、统一执行标准尺度、强化监督与评估等实践路径。
之后,北京高院相关局室领导进行交流发言。
北京高院执行一庭庭长周晓冰指出,四地法院加强执行协作,为京津冀推进案件协同办理和执行联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益经验。面对新形势,四地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业务协同,强化科技赋能增效,锻造跨域执行协作品牌,不断书写服务保障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新答卷。
北京高院研究室主任胡嘉荣指出,四地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合作机制,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司法技术等方面实现了深度融合,提升了司法效能,为区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未来,四地法院要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不断推动司法协同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最后,北京平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小波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会议讨论充分、成果丰硕,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十年来“平蓟三兴”四地在产业融合、环境保护、法治协作等多个层面取得实质成效和进展。新形势下,要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大局观念,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机制创新,增强区域司法协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为人民司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司法协同发展,携手开创“平蓟三兴”政法领域维护首都安全、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局面。
代表委员说
北京市政协委员赵一凡认为,四地法院在党建引领、跨域合作、司法为民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力保障了区域高质量发展。希望继续深化务实合作,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展现新时代法院人的时代风貌。
北京平谷区人大代表梁秀稳认为,四地法院加强跨区域协作,为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题贡献出基层智慧与实践经验。期待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京津冀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却瓣瓣同心”。“平蓟三兴”四地法院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以深化京津冀司法协同为重点,以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强联合之“加法”,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维护群众权益、护航发展大局之“乘法”效应,更好服务保障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北京平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四地法院40余位领导参加研讨会。会议由平谷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扬主持,平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蓉致欢迎辞。
供稿:平谷法院
编辑:胡凯程 肖飞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