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母亲状告55岁女儿!女儿:月入3080元要付3000元赡养费?

探事李惠环 2023-09-15 23:20:03

“孝”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品德,父母在儿时养育了我们,我们在父母老年时回报父母,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可是这其中不免有人“倚老卖老”。

可在浙江舟山的李阿姨就遇见了这样的事情,自己今年已经55岁了,每个月的退休金只有3080元,可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张阿婆却管自己要3000元?

这其中的缘由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竟然是帮助自己的侄子买房子?李阿姨称如果自己不愿意,张阿婆就会把她告上法庭!

这种耐人寻味的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跟寻记者的报道,继续深入了解这件事的源头和结尾吧。

一、高龄母女,对薄公堂

2022年末,浙江舟山初级人民法院接到了这样的起诉,“自己的女儿不愿意付给自己养老费”,在场的人员心生愤慨。

母亲养育了我们十几年,把毕生的心血都花费在了我们的身上,怎么可以不孝顺呢?在对薄公堂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个让人头疼的乌龙。

原来张阿婆曾经在浙江打工的时候,并未在浙江本地办理社保,因此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所以退休之后并没有享受到退休金。

但是张阿婆的小孙子如今26岁了,打算在浙江本地买一套房结婚用。可是张阿婆的小儿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便把心思打在了有退休金的姐姐身上。

张阿婆本以为女儿会给自己的小孙子拿钱买房子,但是李阿姨在听到是给小孙子买房子时果断拒绝了。

于是,之后的日子里张阿婆便变着法子的问李阿姨要钱,甚至打起了李阿姨退休金的主意。张阿婆要求李阿姨每个月都给她三千元的赡养费。

李阿姨一口回绝了张阿婆的要求,并委婉的说道,自己的小女儿还在读书,马上准备出国了,自己家里用钱的地方也很多,实在是没办法拿出这样的一笔钱。

张阿婆见李阿姨的态度如此决绝,说什么都不愿意给自己的小孙子拿钱买房子,便天天在李阿姨的楼下逛,见到李阿姨的邻居就哭诉着。

说李阿姨不孝顺,自己含辛茹苦地把她养育成人,现如今都不愿意付给自己生活费,让她一个人该怎么办。

邻里间见到李阿姨虽然不会当着她的面说什么,但是有些人还是会在背后造谣说李阿姨不孝顺,一把年纪了还这样,真的是对不起自己的母亲。

李阿姨听见也只能苍白的为自己辩解道「我一直都在给我妈妈拿钱,可是她要的实在是太多了,我真的给不起。」

在一天,张阿婆又在李阿姨家哭嚷嚷的时候,李阿姨最终忍无可忍,便和张阿婆吵了起来。张阿婆见自己实在的没理由,随后在听到小孙子的怂恿下,竟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一位88岁的母亲把自己55岁的女儿告了”,的新闻在当地顿时引发了社会上的激烈讨论。

有人说,张阿婆的做法属实不对,大女儿家里本身就是用钱要紧的时候,还这样相逼;还有人说,张阿婆的做法太过于极端,如果好好的跟自己的大女儿说,也不至于闹成这样。

二、法院判决,月付五百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张阿婆本身儿女双全凑成一个“好”字,现在却因为赡养费的事题,顶着88岁高龄,闹到了法堂上。

法庭上,李阿姨哭诉着自己家里的苦难处,自己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这个张阿婆和自己的弟弟也是知道的,并且自己的有一个小女儿马上要出国深造了,家里的用钱更加紧张了。

张阿婆不服气道「没钱了,还送她出国啊?你就是不想给我钱罢了,你这个不孝顺的,我当时就不该养你。」

李阿姨听见张阿婆这么说自己顿时急了「我想给我自己的亲生女儿更好的教育有什么错吗?我嫁出去之后就没用过家里的一分钱,我每年每月我也都给你钱,你还想怎么样?」

张阿婆冷哼一声,继续道「我现在也不求你能给我多的了,你每个月给我三千块就行了。」

李阿姨对着审判长哭诉道,自己真的没有钱去给张阿婆,她一个月的养老金才三千零八十块,相当于全都给张阿婆,给了的话自己就没法生活了。

并且李阿姨称,自己的弟弟一个月就给张阿婆五百元,自己却要给三千元,这属实就是偏心了!

一审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虽然李阿姨一个月的退休不多,才三千元,但是也应当给张阿婆拿出一部分的赡养费。

但是张阿婆狮子大开口,一要就是三千元,属实超出了李阿姨能够承担的限度,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到李阿姨需要常年吃药,并且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女儿。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李阿姨每个月支付给张阿婆500元的赡养费即可。

对于法院的判决下,张阿婆不服气,尽管之后,张阿婆进行上诉,但是法院最终的判决都没有发生改变。

三、以案释法

张阿婆要求大女儿李阿姨每个月承担3000元的赡养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在文中张阿婆要求李阿姨每个月给她拿3000元的赡养费,可是李阿姨的家庭情况使得她没办法支付这么多的赡养费给张阿婆,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一般情况下,子女应付的赡养费需要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当子女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该是为子女无力想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超出部分,两个子女以内的按照50%计算赡养费。

因此张阿婆的赡养费应该是小儿子和大女儿共同承担的,按照当地的情况每个每月需支付张阿婆700元即可,又因李阿姨的家庭生活相对困难,考虑到李阿姨常年吃药的问题,因此法院判定李阿姨每月支付张阿婆500元赡养费即可。

并且,在现实情况中,赡养费的支付应是1000元以内,在定格计算按照赡养人收入的20%左右进行一定的比例计算。

张阿婆让李阿姨为自己的小孙子买房从而要求增加赡养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李阿姨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去给自己的侄子买房,张阿婆也没有权利去逼迫李阿姨为自己的小孙子买房。

除去李阿姨应尽的赡养张阿婆的法律义务,李阿姨没义务给侄子买房,若是张阿婆用其他的方式去勒索李阿姨给自己的小孙子买房,则是违法行为,属于勒索。

我们没有义务去赡养别人的孩子,在给侄子房子这一方面,张阿婆的做法是不对的。

四、结语

百善孝为先,生我养我者父母,孝敬父母也是每个人必尽的义务,也是每个人都需要去承担的责任。

但是万万不可拿这种方式去胁迫自己的儿女,然后去满足家庭中个别成员的经济需求。这不仅对自己的子女是不平的,并且违背了道德。张阿婆和李阿姨的故事也为世人敲响了鸣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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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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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事李惠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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