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河南嵩山脚下,18岁的丁岚手持羊鞭,在烈日下反复练习《少林寺》的台词。
导演张鑫炎递来的冰镇汽水瓶壁上凝结的水珠,折射出这个豫剧演员眼中的忐忑——她不会想到,这部投资仅200万的电影,将让她成为家喻户晓的“白月光”。
《少林寺》上映后,0.1元的票价创下1.6亿观影人次奇迹。丁岚走在郑州街头时,总有孩童追着喊“牧羊女姐姐”,杂货铺里的麦乳精包装上都印着她的剧照。
北京电影制片厂开出天价签约金,却在合同里注明“五年内不得恋爱”条款,被她当场拒绝:“艺术不该拿感情做筹码。”
1989年在新加坡拍摄《桃花扇喋血记》时,丁岚发现当地报纸用整版报道她的到来。这份异国热情让她做出惊人决定:放弃国内如日中天的事业,签约新广。
首任丈夫摔碎茶盏的脆响,成了这段婚姻的休止符。离婚当晚,她在樟宜机场的候机厅,把婚戒埋进盆栽的泥土里。
在新广的化妆间,丁岚的铭牌从“主演”悄然变成“特邀”。有次拍《莲花争霸》淋雨戏,场务忘了给她准备姜汤,她裹着湿透的戏服,在38℃高温中硬扛了四小时。
第二段婚姻破裂时,儿子正咿呀学语,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连夜飞回剧组补拍镜头。
2001年回国探亲,丁岚在西单商场看到满墙新生代明星海报。曾经的影迷举着手机求合影,却错把她认作巩俐。这个瞬间刺痛了她,次日便注册了贸易公司。
起步时遭遇合同诈骗,她带着律师团连续72小时核对账目,最终追回200万货款。
从银幕女神到商界木兰,丁岚用半生诠释了“人生没有太晚的开始”。
当记者问及是否遗憾息影,她抚过腕间的翡翠镯子笑道:“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的舞台,重要的是永远保持登场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