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桐城一派
再一次成为全国的舆论焦点地区,可能是连徐州自己也想不到的。
农历年底,“铁链女案件”把徐州架火上烤,一烤烤了3个多月,至今余烟袅袅火还没熄。昨天,睢宁“婴儿卡喉事件”再次把徐州推上了风尖浪口,从而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
4月29日晚,徐州管辖的睢宁县,有一个叫石某远的1岁半婴儿,因气管内吸入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婴儿卡喉事件”之所以引发舆情,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而起:一是医院是否因没有核酸检测报告而拒诊;二是接诊医院是否存在没有及时接诊的问题;三是婴儿身亡是否因延误医治而导致。
面对汹涌的舆情,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于今天凌晨发布调查通报,通报很长,对照上述三个问题的部分,归纳了一下,主要如下:
一、涉事的两家医院均未要求病患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二、睢宁医院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
三、睢宁医院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是家属自己延误了转院良机。
这么一看,实际上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没有错,何来通报中所称的“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转院过程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也根本用不着院长免职、当事医生停职这样的严厉处分。
据通报描述,在没有核酸报告的前提下,接诊医生对患儿进行诊断,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并对患儿采取了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而且此后还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并先后6次通知患儿家人,催促转院。
这个说法与患者家属的说辞存在较大出入,这也是双方的分歧之处。你是相信官方的通报,还是相信患者家属的说辞。究竟信谁,我觉得婴儿家长应该站出来做出说明。
有没有接诊,有没有采取急救措施,有接诊记录证明;有没有告知转院,有转院转诊单说话;6次电话催促转院,有通话记录为凭。
今年以来,由于多地发生了疫情之外的次生灾害,国家卫健委多次强调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不得以是否有核酸检测的结果作为推诿拒绝、延误治疗的理由。
在上级部门这样的规定下,睢宁医院如果说一定要有核酸检测报告才能接诊的话,那就是顶风作案了。
回到婴儿喉咙被卡导致死亡这件事上,我觉得医院的责任更大。婴儿所患的并不是一件很复杂的疾病,如果医院及相关医生责任心强一些,工作认真,抢救迅速,婴儿不至于夭折。
喉咙被异物卡住,只要不是立即致命的,一般县医院都能做这样的手术,我不知道这个三甲医院为何说“救治能力不够”。是嫌麻烦,还是故意推脱,不得而知。
从晚上8点10分就医,到次日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中间长达8小时以上,这么长的时间里,只要措施到位,手术得当,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总的来说,即便抛开患者与院方各自的说法,这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医疗死亡事故,医院是有责任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院长被免、医生停职一点也不冤枉,医院降级处理也在情理之中。
这样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实在令人痛心。只能再一次说那句老生常谈的话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用户10xxx01
不要胡乱猜测……